中新網(wǎng)8月11日電 據(jù)四川阿壩州公安局公共信息網(wǎng)絡安全監(jiān)察支隊官方微博消息,阿壩州網(wǎng)警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有網(wǎng)民在“新浪博客”上發(fā)文稱,有外地游客5人于8月9日凌晨4時,以2500元包下了車牌為川UR6159的黑色商務車離開九寨溝前往甘肅文縣,在路途中被司機以改變行程路線等為由要求乘客加錢,后到了文縣總共給了3500元的“天價”包車費。在獲知該情況后,阿壩州公安機關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警力就該情況進行了調查。
經(jīng)查:8月9日凌晨4點左右,當事人王某(河北邯鄲人,游客)、劉某(石家莊人,游客)共攜帶小孩3人,此5人急需離開九寨溝縣,在漳扎鎮(zhèn)聯(lián)系到出租車駕駛員張某某(九寨溝郭元鄉(xiāng)人,車牌號:川UR6159),要求包車前往甘肅文縣,雙方協(xié)商后談成包車費用為2500元。后張某某以途中改變路線多跑里程為由,對當事人進行敲詐,要求當事人再多支付1000元費用,致包車費用達到3500元,此價格超出合理市場運營價格。張某某的行為屬敲詐勒索的違法行為,九寨溝縣公安局已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張某某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并責成張某某立即向游客退還所收取的全部款項3500元。
九寨溝縣公安局與當事游客取得了聯(lián)系,向其通報了公安機關的依法處理情況,對接了退款的收款方式,并將游客王某遺留在九寨溝漳扎鎮(zhèn)入住房間內的旅行箱等物品收拾整理,擬寄于王某。兩名游客對公安機關高效快速的處理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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