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6日電 共同社消息,據(jù)日本法務(wù)省統(tǒng)計,全國的無期徒刑犯截至去年年底有1670人,服刑超過40年者截止今年4月1日有24人。去年獲得假釋的無期徒刑犯的平均服刑期為31年零10個月。過去10年有120名無期徒刑犯死于獄中。從重視受害者角度出發(fā)而減少假釋可能是出現(xiàn)上述情況的原因。終身服刑的無期徒刑犯較多,這一現(xiàn)狀可能引發(fā)爭論。
1998年之后的統(tǒng)計顯示,到2002年為止被判無期徒刑者每年約在45~75人之間,但2003年至2006年期間這一數(shù)字上升到114~136人,去年為89人。
截至2001年,以及2003年和2005年的假釋人數(shù)為11~18人,2004年和2006年僅為4人,去年只有3人。要獲得假釋必須被認(rèn)定為不會再犯罪、有悔過表現(xiàn)。
假釋者的平均服刑期2004年為25年零10個月、2005年為27年零兩個月、2006年為25年零一個月,去年則超過了30年。
由于被判無期徒刑者不斷增加,假釋者呈下降趨勢。無期徒刑犯每年增加,1999年超過1000人,2006年底超過了1500人。
到今年4月為止,服刑25年以上的無期徒刑犯有192人,其中服刑30~34年者41人、35~39年者22人;服刑40年以上者有24人,其中55年以上者1人、50~54年者5人。據(jù)稱不少服刑者患有身心疾病正在接受治療。
死于獄中的無期徒刑犯1998年至2000年每年有6~9人,2001年之后每年有11~18人。1998年以來死于獄中的無期徒刑犯超過了被假釋者總數(shù)的1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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