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班加西附近,忠于卡扎菲的武裝力量裝備遭遇聯(lián)軍襲擊。
在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下令對利比亞采取軍事行動后,一些美國國會議員質疑奧巴馬未經國會批準就下令采取軍事行動涉嫌違憲。對此,正在智利訪問的奧巴馬21日致信國會領導人,解釋此次軍事行動的目的和任務,并聲稱自己作出的決定符合美國的國家安全和外交政策的利益,也是憲法賦予他的權利。
19日,奧巴馬下令美軍對利比亞采取“有限的軍事行動”,他表示自己下令前曾與國會兩黨領導人進行了磋商。
然而,一些美國國會議員近日紛紛對奧巴馬的舉動表示強烈質疑,稱其未經國會批準的情況下就把美國卷入軍事行動,已涉嫌違憲。質疑者中不僅有共和黨人,也有奧巴馬本黨的民主黨人。
共和黨議員阿馬什(Justin Amash)指出,即使是奧巴馬本人作為國會議員時,也曾承認類似于未經國會授權就發(fā)動對利比亞的攻擊是違反憲法,他引述奧巴馬在競選總統(tǒng)時的話說:在國家未面臨實際和緊急威脅的情況下,根據(jù)憲法,總統(tǒng)無權單方面授權發(fā)動軍事攻擊。
俄亥俄州民主黨眾議員庫西尼奇(Dennis Kucinich)甚至不留情面地說奧巴馬已經違反了憲法,是“可以被彈劾的行為”。
共和黨籍的眾議院議長博納支持美國的軍事行動,但他在聲明中要求奧巴馬更清楚地解釋美國軍隊的使命。他說:“總統(tǒng)是總司令,但政府有責任更好地向美國人民和國會解釋我們在利比亞的使命是什么,我們要如何完成這個使命!
作為回應,奧巴馬21日分別給博納和參議院民主黨領袖里德寫信。在信中,他表示自己下令美軍采取軍事行動符合國家安全和外交政策的利益,是依據(jù)憲法賦予他推進美國的外交關系和作為總司令與行政長官的權利。
奧巴馬指出,利比亞的不穩(wěn)定可能引發(fā)中東地區(qū)更廣泛的不穩(wěn)定,若不加以解決,會威脅美國的國家安全利益。他強調,美國沒有向利比亞派遣地面部隊,美軍的行動是“有限和明確”的,其任務是支持國際社會來保護利比亞平民,防止人道主義災難。
他同時重申,美國將快速但負責任地將此次軍事行動的指揮權轉移給盟軍、區(qū)域或者國際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