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紀欣然在美遇害案女兇定罪
據(jù)新華社電 歷時兩年,中國留學生紀欣然在美遇害案首名案犯終獲宣判,F(xiàn)年18歲的女兇亞歷杭德拉·格雷羅13日在美國洛杉磯刑事法庭被裁定包括一級謀殺等4項罪名成立。
在經(jīng)過兩天的閉門會議之后,由7女5男組成的紀欣然案陪審團13日達成一致意見。4名被告中,犯案時僅16歲的女兇格雷羅所受到的4項指控,全部被裁定成立,分別為一級謀殺,二級搶劫,二級蓄意搶劫未遂,以及使用致命武器攻擊他人。
格雷羅將面臨最少25年、最高終身監(jiān)禁的刑期,預(yù)計將于11月28日被量刑。另外3名被告犯案時分別為19歲、18歲和17歲,他們將在隨后接受判決。
當?shù)貢r間2014年7月24日零時45分左右,時年僅24歲的中國留學生紀欣然在南加利福尼亞大學附近步行回住處時遭襲,并被兇手用扳手等鈍器毆打。襲擊發(fā)生后,受害人逃回距離案發(fā)現(xiàn)場不遠的住所,幾小時后傷重身亡。
4名案犯隨后遭警方拘捕。被告承認,襲擊紀欣然是因為他是中國人,他們認為中國人有錢。警方稱,格雷羅是此案主犯,也是年齡最小的案犯和唯一女性。在向紀欣然施暴兩個多小時后,格雷羅與同伙前往一處海灘,實施了另一起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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