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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教育主管部門:大陸學歷采認可回溯至1992年

2010年10月14日 15:37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14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教育部長”吳清基今天說,“陸生三法”(《兩岸人民關(guān)系條例》、《大學法》與《?茖W校法》)公布前的大陸學歷,臺當局“教育部”所采認的41所大陸大學的學歷,可以回溯至1992年。

  據(jù)報道,“陸生三法”公布前的大陸學歷是否追溯?臺當局“教育部長”吳清基今天說,“陸生三法”以及相關(guān)子規(guī)定公布后,將采認41所大陸大學學歷,辦法公布前的學歷,將以1992年為界,1992年以后至今,只要是臺當局“教育部”所承認的41所大陸大學,都可以透過學歷甄試的方式采認。

  對此,臺灣大學校長李嗣涔受訪認為,學歷采認要重論文質(zhì)量,而臺灣清華大學校長陳力俊說,學歷采認必須審慎認證。(中國臺灣網(wǎng)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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