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  >   新聞中心  >   兩岸  >   正文

胖達人內線交易案:小S老公判無罪、公公2年徒刑

2015年08月30日 08:15: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胖達人內線交易案小S老公判無罪、公公2年徒刑

小S公公許慶祥(左)、丈夫許雅鈞(右)。圖片來源:《聯(lián)合報》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胖達人母公司“基因國際”被控內線交易案,臺北地方法院28日宣判。藝人小S丈夫許雅鈞被判無罪、公公許慶祥被判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據報道,許慶祥等人被控提前得知胖達人2013年經營虧損、即將更換董事長,卻在重大消息公開前,事先大量出脫“基因國際”股票避損。檢方認定許慶祥父子避損1958萬元(新臺幣,下同)、同案被告“基因國際”董事長徐洵平與妻子姜麗芬避損1232萬,以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4人。

  檢方偵查時,僅許雅鈞不認罪,其余3人自白并繳交犯罪所得。但法院審理時,許慶祥父子痛哭流涕,許慶祥改口不認罪,辯稱是依理財計劃賣股,他因為身體不好,在偵查時才聽從檢察官勸說而認罪;許雅鈞自稱沒犯罪、超級冤枉、莫名其妙被起訴。

  合議庭審理后認為,胖達人在2013年5月、6月獲利驟降,但根據胖達人董事長莊鴻銘證詞,依他從事烘培業(yè)25年經驗,當時天氣炎熱,是烘焙業(yè)淡季,而且受到毒淀粉事件波及而影響業(yè)績,這是理性投資人可預期的狀況,因此難以認定這項消息是屬于“證券交易法”所規(guī)范能影響股價的重大消息,既然如此,4人賣股便不構成“證券交易法”的內線交易罪,因此諭知這部分無罪。

  臺北地方法院審結本案,判決許雅鈞無罪,另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許慶祥2年徒刑;徐洵平2年徒刑,緩刑3年;徐妻姜麗芬1年8月徒刑,緩刑3年,仍可上訴。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黃露佳 ]

原稿件標題:

原稿件標題URL:

原稿件作者:

轉載編輯:黃露佳

原稿件來源:中國新聞網

:
關于我們 | 本網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