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自臺灣“中央社”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馬英九不滿遭指收非法政治獻金,向媒體工作者陳敏鳳求償,臺北地院判馬英九敗訴。馬辦發(fā)言人陳以信18日表示,馬英九對此感到遺憾;委任律師說,會再依法提起上訴。
陳以信表示,雖然判決內容足可證明馬英九的清白,法院只是給陳敏鳳較低的查證義務,但馬英九對此判決結果未能導正名嘴不實爆料的歪風,仍然感到遺憾。
陳以信指出,先前針對馬英九被不實指控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案,特偵組曾以近6個月時間,傳喚110名證人,調閱當事人三親等以內親人所有銀行帳戶資料10萬筆,并調查57個相關機關之后,去年6月間以查無不法簽結,還給馬英九清白。
陳以信強調,不論是告周玉蔻案、段宜康案或陳敏鳳案,法院判決都與特偵組認定相同,充分證明馬英九是清白的,并未收取不當政治獻金。
馬英九委任律師洪文浚則表示,本案經過特偵組及法院的調查及審理后,均可證明陳敏鳳所稱電子業(yè)集資捐款2億元(臺幣),并非事實。
洪文浚說,法院雖認為陳敏鳳有消息來源,但所謂消息來源卻只是聽劉文雄轉述的流言,陳敏鳳對于聽聞劉文雄傳述的流言后,絲毫未再進行任何查證,率而將其所聽聞的不實訊息徑予散布。
洪文浚表示,如果這種以訛傳訛的行為是法所許可,那名譽權的保護幾成具文。因此本件會再依法提起上訴,以正視聽,并維護馬英九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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