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7日電(李寒芳 王潔潔)臺灣居民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經(jīng)檢察機關批準,已于近日被湖南省安全機關依法逮捕。大陸臺灣問題專家27日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李明哲涉嫌觸犯刑法證據(jù)充分,大陸方面的處理體現(xiàn)了“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
北京聯(lián)合大學臺灣研究院院長李維一表示,兩個多月來國家安全機關的偵查表明,李明哲確實觸犯了刑法第105條。從3月19日李明哲被依法調查至今,大陸方面對李明哲的處理體現(xiàn)了依法辦案。任何時候,觸犯大陸法律,危害國家安全,都是不能被允許的,都要受到司法機關的處理。
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政治研究所所長張文生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李明哲涉嫌觸犯刑法證據(jù)充分。大陸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不會因為是臺灣居民就給予與特權。大陸方面歡迎臺灣居民到大陸多走走多看看,只要他們從事正常的活動,不以身試法,其人身、財產(chǎn)安全都能夠得到依法保障。
李明哲被依法調查后,臺灣方面某些勢力反應強烈,小題大做,一些團體還刻意將此案引向兩岸關系,惡意攻擊大陸。張文生對此表示,臺灣方面有些人用人權當幌子躲避犯罪事實,給兩岸關系施加壓力,這種損害兩岸關系的做法極不道德。
李維一指出,李明哲案本身只是一個個案,不會影響整體上兩岸關系的走勢。對于在大陸的廣大臺灣同胞來說,在不觸犯法律的前提下,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保障。從宏觀方面講,兩岸關系目前確實存在政治互信不足,這是由于臺灣當局不承認“九二共識”,導致政治基礎被破壞,影響了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的局面。
張文生說,兩岸關系發(fā)展的成果需要兩岸雙方共同維護。兩岸之前簽署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xié)議,多年來發(fā)揮了積極作用。該協(xié)議有其明確的適用對象和操作流程。另一方面,臺灣當局不承認“九二共識”,使原本兩岸之間的制度化溝通渠道停擺。如臺當局真正重視臺灣民眾的權益,就應該回到承認“九二共識”的一中原則上來,這樣才能更好地制度化維護兩岸民眾權益,而不是借個別案件大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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