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抗議“勞基法”修惡,一位民眾試圖沖入“立法院”,遭重重警力包圍。(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民進黨上臺后便祭出“勞基法”改革,包含刪除7天勞工法定假日、增加特休假,以及爭議最大的“一例一休”。所謂的“一例一休”,即規(guī)定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2日休息,1日為例假日(不可加班),1日為休息日(可加班)。全臺商業(yè)總會理事長賴正鎰曾批評,“一例一休”造成勞工無法加班,薪水減少、資方多付出成本、民眾還要承擔物價上漲的“三輸”局面。“一例一休”實施后,島內(nèi)大小抗議不斷。
11月9日,臺當局“行政院會”在勞團抗議聲中通過“一例一休”再修訂版本。此次“修法”,除特休假遞延、休息日出勤工資工時采核實計算外,經(jīng)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就可放寬七休一限制,并增加加班工時從46小時到54小時,輪班休息間隔時間也可從11小時縮短至8小時。外界痛批,一但通過此版本,未來勞工連續(xù)12天上班12小時,甚至是30天內(nèi)上班300個小時,都可能成為合法。勞團痛批“修法”倒退30年,堪稱“史上最惡”。
12月4日晚間,在內(nèi)有在野黨聯(lián)合杯葛、外有勞團代表怒吼抗議聲中,民進黨依靠人數(shù)優(yōu)勢將飽受爭議的“勞基法”修正案強渡關山,草案初審過關。
當日,勞團從早上到深夜都在“立院”外吶喊抗議,他們高喊反對“修法”,并一一點名民進黨“立委”,要他們“回頭是岸”。抗議民眾曾3度試圖嘗試沖進“立院”、丟擲雞蛋,但都遭警方以優(yōu)勢警力排除。
12月10日,由13個總工會團體組成的南部總工會大聯(lián)盟在高雄展開“1210拒絕修惡‘勞基法’大游行”,共約3萬名勞工走上街頭,要求臺當局撤回修正案。聯(lián)盟表示,民進黨將“勞基法”七休一松綁,輪班間隔縮短成八小時,“修法”一旦通過,勞工多加班還是賺不了加班費,只會過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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