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當前,疫情防控正處于關鍵時期,這次重要會議的召開,至少透露以下三層深意。
人民始終“第一位”
“要在黨中央集中統(tǒng)一領導下,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自疫情發(fā)生以來,這已經是習近平第五次強調“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
“生命重于泰山”“要全力救治患者”這些直擊人心的話語,均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一以貫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民本理念的生動體現。
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是我們黨2018年設立的機構,旨在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籌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截至2月5日,共召開了三次會議。
法治建設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習近平曾強調十個“堅持”,其中關于人民的表述是“堅持人民的主體地位”。
黨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體現人民利益,維護人民權益,順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終是黨和國家各項事業(yè)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
為疫情提供法治保障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
黨的十八大以來,法治成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在“四個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國具有基礎性、保障性作用。
當前,疫情防控正處于關鍵時期。全國人民都在同舟共濟、奮力抗疫,但也有極少數人有危害疫情防控的行為,如:隱瞞自己從武漢等疫情嚴重地區(qū)返回的行程,不按防控要求自覺隔離;不配合防控工作要求,頂風操辦宴席;等等。
習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強調,從立法、執(zhí)法、司法、守法各環(huán)節(jié)發(fā)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并提出九個“要”:
——要完善疫情防控相關立法,加強配套制度建設,完善處罰程序,強化公共安全保障,構建系統(tǒng)完備、科學規(guī)范、運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體系。
——要嚴格執(zhí)行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法律法規(guī),加強風險評估,依法審慎決策,嚴格依法實施防控措施,堅決防止疫情蔓延。
——要加大對危害疫情防控行為執(zhí)法司法力度,嚴格執(zhí)行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條例、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依法實施疫情防控及應急處理措施。
——要加強治安管理、市場監(jiān)管等執(zhí)法工作,加大對暴力傷害醫(yī)務人員的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嚴厲查處各類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價格的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抗拒疫情防控、暴力傷醫(yī)、制假售假、造謠傳謠等破壞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保障社會安定有序。
——要依法規(guī)范捐贈、受贈行為,確保受贈財物全部及時用于疫情防控。
——要依法做好疫情報告和發(fā)布工作,按照法定內容、程序、方式、時限及時準確報告疫情信息。
——要加強對相關案件審理工作的指導,及時處理,定分止爭。
——要加強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組織基層開展疫情防控普法宣傳,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增強法治意識,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要強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務,加強疫情期間矛盾糾紛化解,為困難群眾提供有效法律援助。
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我們要更好發(fā)揮法治固根本、穩(wěn)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依法科學有序防控,奮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
直面疫情大考補短板
2月3日,習近平主持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強調,這次疫情是對我國治理體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我們一定要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要針對這次疫情應對中暴露出來的短板和不足,健全國家應急管理體系,提高處理急難險重任務能力。
——要加強市場監(jiān)管,堅決取締和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市場和貿易,從源頭上控制重大公共衛(wèi)生風險。
——要加強法治建設,強化公共衛(wèi)生法治保障。
僅隔一日,習近平就在2月5日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對各級黨委和政府、各部門提出要求:
道遠且長,雖遠必達;心之所向,行必能至。
直面疫情大考,思考解決經濟社會發(fā)展帶來的新問題、新挑戰(zhàn),積極回應人民新期待,廣泛吸納群眾智慧,深入推進基層治理創(chuàng)新……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奮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的同時,我們一定會在依法治國的道路上開辟社會治理新格局。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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