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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寓所或被充公 臺檢方初步可追回10億贓款

時間:2008-12-15 12:22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中新網(wǎng)12月15日電 臺灣《蘋果日報》今天報道,陳水扁夫婦貪污所得未來一旦經(jīng)判決定讞,依法都須追繳。臺灣律師莊秀銘表示,若追繳金額不足,依法可拍賣包含不動產(chǎn)及珠寶等扁夫婦名下資產(chǎn)補足,屆時可能連扁夫婦起家的民生寓所也難逃被拍賣充公。

  若贈民進黨員 檢方仍可向扁追討

  臺灣住商不動產(chǎn)項目主任徐佳馨表示,現(xiàn)在民生寓所周邊一樓每坪(約3.3平方米)降到70萬(新臺幣,下同)至75萬元,以民生寓所兩戶打通80坪,頂多賣到6000萬元。去年曾傳出民生寓所要轉(zhuǎn)賣,當(dāng)時曾喊價7000萬元,但未能成交。

  由于扁家資金流向錯綜復(fù)雜,未來若證實扁夫婦將貪污所得捐給民進黨候選人或其他受贈人,到底該向誰追繳?特偵組主任陳云南昨天表示,扁案的不法所得,主要是向這些被告(即扁夫婦等人)追繳,“即使扁家用贓款買了珠寶,檢方也不能向珠寶商追繳貨款,但可以拍賣扁家持有的珠寶。”

  莊秀銘也說:“除非那些收過扁捐款的民進黨公職候選人,當(dāng)時明知這些錢是不法所得,檢方才會向收錢者追繳,否則就不必?fù)?dān)心被追繳。”

  初步可追回10億元新臺幣

  至于扁案其他被告,因蔡美利、蔡銘杰、蔡銘哲三姐弟已繳回不法所得8000萬元,竹科管理局前局長李界木也繳回3000萬元回扣,加上前陳水扁資政吳澧培已將扁家匯到美國的6400萬元匯回,及臺泥董事長辜成允交出蔡銘哲退回的1億元,檢方已成功追回不法所得近3億元,若加上扁家在瑞士被凍結(jié)的7億元,將可追回約10億元。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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