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狀元亭”施粥點,由機關干部牽頭、企業(yè)家資助、3位老人具體運作、外地務工人員出勞力共建,并配有86名不同年齡段的婦女擔任義工。日前,當地工商部門特事特辦,為“狀元亭”施粥點頒發(fā)了營業(yè)執(zhí)照。領取了全國首張“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后,“狀元亭”施粥點便成了一家正式的社工機構(12月3日《光明日報》)。
公眾在盛贊“狀元亭”施粥點奉獻愛心舉動的同時,往往忽略了做慈善、當義工也要依法依規(guī)進行。今年2月,由一百五十余人組成的山東壽光義工愛心團隊,因未經注冊而被當地民政部門以“非法團體”為由依法解散,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爭議。當前,類似壽光義工這樣“名不正、言不順”沒有合法地位的義工組織十分普遍,不少義工處境都很尷尬。
目前,我國對于社團管理實行的是民政部門和業(yè)務主管單位雙重管理的辦法。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義工組織要想注冊,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首先必須先找到業(yè)務主管單位。由于各種原因,特別是害怕承擔責任,民間義工組織極難找到主管單位,更談不上依法注冊了。在這種情況下,不少義工組織只好一邊戴著“非法組織”的帽子,一邊在用愛心做著一件又一件的善事。他們有時甚至自嘲,自己是在“冬天”里做著“春天”的事。
義工組織沒有合法身份,給他們開展活動帶來了極大的不便。比如,聯系服務對象困難,公信度不高,服務對象甚至對義務服務動機表示質疑;組織松散,服務行為規(guī)范和標準不統一;沒有公章和健全的財務制度,籌款不具備法律效力,合法性受到質疑等等。有媒體報道,成立于2007年的江西省南昌市義工協會,在很長一段時間里,福利院連門都不讓進。長期以來,盡管社會各界給予義工組織合法身份的呼聲一直很高,但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這個問題始終難以破冰。
這次溫州“狀元亭”施粥點獲得全國首張“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進而成為一家正式的社工機構,對于破解義工組織合法化難題,推動義工組織朝著專業(yè)化方向發(fā)展,具有很強的標本意義。它使民間慈善與國際通行的NGO(不以營利為目的的非政府組織)模式緊密連接在一起,不但讓草根公益組織依法“轉正”,在“春天里”奉獻愛心,更提高了義工活動的組織化程度,得到社會更大范圍的接納;不但可以享受到國家關于發(fā)展慈善事業(yè)在稅收等方面的鼓勵政策,促進民間捐款的良性循環(huán),更讓義工組織接受方方面面的管理監(jiān)督,將其從自發(fā)狀態(tài)提高到自覺狀態(tài)。
當然,我們也要注意到“狀元亭”施粥點成為合法的社工組織,是在當地部門特事特辦下才取得的,雖然具有破冰的標本意義,但難以在普遍的范圍推廣。我們更期待,通過法治的完善,讓更多的義工組織走進法律的“春天里”,擁有自己合法的身份,給幫扶對象和義工以更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