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祁陽11歲幼女遭強奸,生下孩子當證據(jù)”成為網(wǎng)絡熱點。記者調查了解到,幼女被發(fā)現(xiàn)懷孕后,當?shù)鼐秸归_調查,經(jīng)DNA鑒定確認,一名74歲的老人是此案元兇。但受害幼女的家長認為老人是“替罪羊”,真兇是幼女就讀學校的3名老師。女孩父母希望對女兒生下的嬰兒重新鑒定DNA,找出“真兇”。(新華網(wǎng) 7月11日)
湖南祁陽11歲女學生遭強奸,意外生下孩子本是社會之痛,然而在這個事件處理過程中更是出現(xiàn)了一波三折的現(xiàn)象,本來孩子遭受強奸已是相當?shù)牟恍,對其個人和家庭來講都是永遠不能抹除的痛,但是讓我們相當意外的是,孩子在遭受強奸懷孕后,相關部門卻沒有及時對這事進行好好處理,居然讓這位學生生下了小孩,通過生下孩子對比DNA的方法對犯人進行指證。孩子生下來了,兇手也已經(jīng)抓到了,可是孩子的家人卻認為當?shù)鼐皆谶@件事上對真兇進行包庇,讓一個老頭成了頂包,對案件的處理相當?shù)牟粷M,同時也引起了社會上的熱議。面對案件的撲朔迷離,不得不讓我們感嘆到,難道這件案子真的會成為謎案不成?
這件案子對于警方來講本不復雜,雖說當事人還小,只11歲,但是我們要說的是11歲的孩子應該懂事知禮了吧,她說的話難道一點可信度沒有嗎?既然她能夠指出性侵她的為四人,這四個人都是嫌疑犯,即使沒生下孩子,他們都構成了強奸幼女的罪過,為什么非要認定只有一個人是犯罪嫌疑人呢?難道不是四個人性侵女孩,只是一個人嗎?孩子說得話一點兒真話也沒有嗎?用DNA方法只能捉到一個犯罪嫌犯人,其他的跟女孩有染的,沒有結出“碩果”的還可以任意妄為嗎?難道警方只處理一個人就算完事嗎?
再者我們要說的,警方工作的方式本已經(jīng)讓當?shù)厝罕娤喈斣嵅×,為什么要讓孩子生下來呢,?1歲就讓她當媽媽,難道不是我們相關部門對工作不負責造成的嗎?本來對犯罪嫌疑人的抓捕通過抽取羊水完全就可以將其繩之以法,但是羊水抽了,卻換來了當事人的不信任,造成了讓幼女生子的離奇事件,這警方工作方式如何不讓我們群眾質疑!還有就是孩子生下來了,在抽取相關人員的血液過程中,卻沒有做到公正,居然還有兩個當事人的血樣沒抽取,真是意外了,當事人有什么可忙的,難道警方傳喚就是空紙一張嗎?再說即使孩子多小多不懂事,巴掌大的一個小學能有幾位教師,為什么在指認過程中在當?shù)鼐絽s做得如此吃力呢?真是讓我們納悶搞不清楚,這背后究竟發(fā)生了什么事情了呢?我們不得而知了。
強奸幼女,社會之痛,這個案件早應該弄一個清白,可是當?shù)鼐絽s以強奸沒生孩子為由對其他三位當事人不進行立案審察,是不是在今天在出現(xiàn)戴套不算強奸和輪流發(fā)生性關系不算輪奸后,湖南警方再發(fā)明一個不生孩子不算強奸的名詞呢?這樣的發(fā)明真是傷民傷政啊!
幼女強奸案真會成謎案嗎?我們期待這個案子早一天結束,不要讓真兇逍遙法外。如果在這個案子中真出現(xiàn)不公平不公正的事件,讓真兇因為某些原因受到了姑息,那受害的不僅僅是年輕的小女孩和她的家人,連法律的公正性也被強奸了,這樣的罪過但愿我們不會看到。(苗鳳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