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酒吧,夢鴿偷雞不成蝕把米

時間:2013-08-08 10:51   來源:東方網(wǎng)

  7日凌晨,李某某家法律顧問、新聞發(fā)言人蘭和發(fā)微博稱夢鴿已向北京市公安局報案,控告涉案酒吧經(jīng)理張光耀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7日,記者通過相關(guān)渠道了解到,警方已接到報案材料,但尚未立案。對此情況,該涉案酒吧回應(yīng)稱夢鴿系誣告,將保留起訴權(quán)。(《京華時報》8月8日)

  本來,夢鴿是信心十足地控告酒吧經(jīng)理張光耀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的,然而,讓夢鴿沒有想到的是,對方居然還會倒打一耙,不但不畏懼自己的控告,還稱自己是誣告,將保留起訴權(quán)。酒吧如此底氣十足,如果不是虛張聲勢,那么,就是酒吧行得正坐得端,根本就不怕夢鴿生事、鬧事。

  夢鴿突然控告酒吧經(jīng)理張光耀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讓李某某輪奸案又起波瀾,夢鴿的節(jié)外生枝,顯然是欲攪亂司法程序,為營救李某某制造時間和創(chuàng)造條件。然而,夢鴿的這一渾水摸魚的行為,再次引起了媒體的注意,也讓本漸平息的李某某輪奸案波瀾再起。

  此前,有網(wǎng)友在微博發(fā)布了“李某某案新版內(nèi)幕”,爆料了對李某某涉嫌強奸案“全程案情”。對此,李家法律顧問蘭和聲明,稱不要將這起重大刑事案件當做“娛樂新聞”來炒作。然而,自從李某某輪奸案發(fā)后,該起輪奸案就成為媒體報道的對象,甚至幾度成為娛樂新聞。而夢鴿控告涉案酒吧經(jīng)理張光耀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因為夢鴿的藝人身份,再一次讓這起刑事案件變成了娛樂新聞。

  李某某輪奸案自案發(fā)后,可謂報料不斷、是非不斷、風波不斷,本來是一起事實基本清晰的輪奸案,卻被李某某辯護律師攪和成為“賣淫嫖娼”和“敲詐勒索”,用李某某辯護律師的話來說是“案中案”。而為了為李某某做無罪辯護,辯護律師甚至以受害人是“陪酒女”來作為反駁,律師如此幼稚和法盲只能留下笑柄。夢鴿控告涉案酒吧經(jīng)理張光耀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不過是按照律師的原計劃進行,目的無法就是想攪混水,影響法院審判。

  然而,著名刑訴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分析指出,即使酒吧真的涉嫌介紹賣淫,和李某某輪奸案也完全不是一回事,洪道德認為,“如果控告,也應(yīng)僅僅圍繞該案進行,企圖通過酒吧介紹賣淫來說明該案不是強奸,在法律上是毫無關(guān)系可言的”。因此,夢鴿控告酒吧經(jīng)理張光耀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根本就無助于解救李某某,相反,若夢鴿沒有確鑿的證據(jù)證明酒吧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那么,夢鴿就有涉嫌誣告的可能,到時候,夢鴿不但挽救不了李某某,弄不好恐怕還會偷雞不成蝕把米,讓自己陷入民事賠償糾紛。

編輯:顧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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