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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高評價網絡反腐為時尚早

2012年02月22日 10:08:00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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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賀國強在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七次全會上指出,必須深刻認識當前反腐敗斗爭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增強憂患意識、危機意識和責任意識!盎ヂ(lián)網快速發(fā)展拓寬了社會參與反腐倡廉的渠道,但如何積極回應和妥善處置又成為一個新課題”。這說明執(zhí)政黨對我國反腐敗的形勢有著清醒的估計,對互聯(lián)網絡反腐倡廉產生的問題給予高度關注!

  近些年來,互聯(lián)網成為我國反腐倡廉的重要渠道,許多大案要案通過互聯(lián)網披露之后,有關部門及時跟進立案偵查,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筆者認為,對網絡反腐應該進行科學的評估;ヂ(lián)網是一個虛擬的信息空間,它可以確保公民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得以實現(xiàn),但是,互聯(lián)網在反腐倡廉方面的作用有限。這一方面是因為互聯(lián)網缺乏必要的信息審查系統(tǒng),很容易被一些別有用心者利用;另一方面則是因為互聯(lián)網披露的信息,必須經過有關部門依照法定程序審查之后,才能變成法律上的證據(jù),并不是被舉報的就一定證據(jù)確鑿,一定是腐敗分子。因此,如果把反腐倡廉的希望全部寄托在互聯(lián)網上,而沒有注意到互聯(lián)網在反腐方面的局限性,那么,很可能會對我國反腐倡廉工作產生負面情緒!

  事實上,現(xiàn)在一些地方紀檢監(jiān)察機關幾乎成了互聯(lián)網的“消防隊”,每當互聯(lián)網出現(xiàn)腐敗信息的時候,地方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就會聞風而動。從表面上看,這樣做可以及時回應公眾關心的網絡話題,但是,由于紀檢監(jiān)察機關隨時處于被動的應對狀態(tài),以至于當案件偵破之后,公眾依然對查處結果抱有疑慮。可以這樣說,網絡反腐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信息的供應,但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信息不對稱現(xiàn)象。所以,網絡反腐對我國整體反腐倡廉工作的積極意義還有待于進一步觀察,在各項相關法律制度還沒有健全和完善之前,過度期待和過高評價網絡反腐還都為時尚早。正如賀國強同志所說,“如何積極回應和妥善處置(網絡舉報)又成為一個新課題”!

  當前我國反腐倡廉存在的最大問題,就在于制度設計存在缺陷。我國刑法對貪污賄賂犯罪作出明確規(guī)定,但由于存在所謂“起刑點”問題,小額累計的賄賂不構成犯罪,因此,公眾披露的腐敗案件經過司法機關過濾之后往往不構成犯罪案件,這就使得公眾對我國反腐倡廉制度的有效性產生懷疑,進而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廉潔性產生疑慮。我國刑法及其配套性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在打擊貪污瀆職犯罪分子的時候,往往“抓大放小”,對那些特別重大的案件才予立案偵查,而對那些數(shù)額較小或者罪行不大的案件往往不予起訴。這種做法,不僅讓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始終處于一種非常危險的狀態(tài),而且更主要的是,會影響人們對中國反腐倡廉的觀感。因為普通民眾看到的往往是小額腐敗案件,而司法機關則往往處理大案要案。正是這種“掛一漏萬”的處理方式,讓人們對我國反腐倡廉的成效失去信心,認為執(zhí)政者在反腐倡廉方面采取的是一種“殺雞儆猴”的做法!

  賀國強在工作報告中,之所以清晰無誤地表明對網絡反腐倡廉中存在的問題給予高度重視,原因就在于如果不盡快解決我國網絡反腐倡廉中出現(xiàn)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那么,就無法有效地利用互聯(lián)網拓寬反腐倡廉的渠道,也無法解決我國反腐敗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

  筆者認為,當前我國反腐敗面臨的最大問題就在于,基礎性制度設計存在著缺陷;ヂ(lián)網作為反腐倡廉的重要渠道,應當被納入國家現(xiàn)行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設之中。但目前我國各級相關部門只規(guī)定了互聯(lián)網舉報制度,而沒有規(guī)定互聯(lián)網舉報的反饋制度。換句話說,在互聯(lián)網反腐倡廉的制度設計方面仍然存在著“半導體”現(xiàn)象,有關部門是否應當立案偵查,調查的結果怎樣,舉報人并不知曉。雖然在具體操作的過程中,一些紀檢監(jiān)察機關主動向舉報人通報信息,以爭取他們的配合和支持,但是在絕大多數(shù)情況下,互聯(lián)網舉報人的基本權利并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案件是否查處以及當事人是否被繩之以法,舉報人往往蒙在鼓里。這樣的制度設計不僅嚴重挫傷了舉報人的積極性,而且會導致公眾產生更大的錯覺,認為互聯(lián)網絡舉報案件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解決我國互聯(lián)網反腐倡廉中存在的問題,除了積極回應和妥善處置之外,還應該加快制度建設,盡可能地實現(xiàn)“零容忍”,徹底取消貪污賄賂案件中所謂“起刑點”的規(guī)定,凡是違法收受他人賄賂的,一律按犯罪處理。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堵塞我國現(xiàn)行反腐倡廉中存在的漏洞,也只有這樣,才能提高公眾對執(zhí)政者反腐倡廉的認可度。(喬新生)

[責任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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