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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媒:陳致中為保自由出賣父母 民眾不齒

2009年02月18日 09:05: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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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倒扁”總部總指揮施明德,日前針對陳致中認罪協(xié)商對外氣憤地表示,陳致中認罪等于“出賣父母來保住自己的自由,這是何等大逆不道的行為!”,臺灣人的價值都因此被摧毀了。他還稱陳致中應(yīng)該勸吳淑珍供出金錢流向。臺媒《中央日報》網(wǎng)絡(luò)版昨日發(fā)表社評文章說,臺灣價值被摧毀又豈此這一樁而已。

  社評說,無獨有偶地,與扁家關(guān)系良好的前中鋼董事長林文淵,日前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他的確有接受吳淑珍的委托購買豪華房產(chǎn),也在獲知扁家要遷居南部后,將當初被委托購買的房產(chǎn)脫手,買賣價差獲利將近5000萬元(新臺幣,下同)。另外,他強調(diào)雖然購屋資金都是由他自行籌措,吳淑珍并未匯一毛錢給他,不過因為當初買屋是受委托,所以會適時將獲利交給吳淑珍。他之所以接受委托是因為“人情世故、飲水思源”。

  社評說,人情世故與飲水思源本是臺灣社會珍視的價值,可是到了民進黨人的口中,卻顯得如此地不合常理。5000萬元對于一般平民百姓而言,可能是辛苦工作一輩子也可能賺不到的金額,可是從林文淵口中說出來彷佛是5000元般的輕松。盡管目前尚未掌握利用購豪宅洗錢的具體事證,可是受人委托不用委托人的名字登記,自愿甘當人頭,房產(chǎn)的所有權(quán)要如何判斷屬誰呢?

  根據(jù)報導(dǎo),林文淵是以售價的五、六折購入房產(chǎn),才會在售出后獲致如此高的價差,可是業(yè)者為何要甘犯其它購屋者的眾怒,以如此低的折扣賣給林文淵呢?有道是“殺頭生意有人做、賠本生意沒人做”,即使尚未查出對價關(guān)系的具體事證,房屋業(yè)者以如此低的價格出售,難道不是別有用心?否則就太不合乎常理了。

  社論說,偏偏林文淵為了淡化此事,對外表示價差只是售屋時機點問題,只是他忘記了當初購入時價格原本就偏低,售出自然會產(chǎn)生高額價差。如此“得了便宜又賣乖”的手法,怎么不令閱聽大眾看了為之氣結(jié)呢?內(nèi)心不免疑問,為何與扁家關(guān)系密切的人,運氣總是那么好呢?買賣股票穩(wěn)賺不賠,連買畸零地都能有近億元的獲利,試問為何一般平民百姓都沒有這樣的運氣呢?

  《愛拼就會贏》是臺灣人耳熟能詳?shù)母枨,陳水扁以三級貧戶之子,拼到成為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dǎo)人,原本是最佳的實踐者。不過,他在任內(nèi)為了政治利益,不斷地操弄族群意識議題,又不斷地利用權(quán)勢攫取各種不當利益,使得《愛拼就會贏》的價值變得荒謬可笑。只要有權(quán)勢就可以享有許多不當利益,試問誰還要拼呢?

  社論說,如果說陳致中為保障本身的自由而采取認罪協(xié)商是破壞價值,其源頭又在何處呢?如果陳水扁與吳淑珍在執(zhí)政其間的8年戮力從公,不濫用權(quán)勢,今天會落到必須待在看守所等候?qū)徟校约安粩嗾腋鞣N理由規(guī)避出庭應(yīng)訓(xùn)嗎?陳致中如此,趙建銘又何嘗不是讓其父趙玉柱,扛下所有內(nèi)線交易案罪證的指控嗎?為何陳水扁家涉案后的子女行徑,都是在破壞臺灣原有的價值呢?

  《史記》列傳中明明白白地記緹縈救父的故事,為何在臺灣,就變得完全不一樣了呢?社論最后認為,陳水扁家故事給臺灣社會最大的啟示,就破壞價值者,最終要承受其所帶來的后果。林文淵破壞臺灣人原本重視的“人情世故、飲水思源”的價值,誰說他一定能夠逃脫其必需所承受的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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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zé)任編輯: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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