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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熱鬧俗文化為臺灣做公關

2011年07月22日 17:07:00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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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臺灣彰化縣出現(xiàn)了一條荷蘭式的“花街紅燈區(qū)”,引來社會輿論議論紛紛。據(jù)媒體報道,當?shù)赜惺嗉宜芥金^將大門改裝成鐵窗或是透明玻璃,做“生意”的女郎一大早就盛裝打扮招手攬客。國際廣報電臺《世界新聞報》報道說,每年暑期是島內“紅燈區(qū)”生意格外紅火的日子,也是這一社會問題掀起口水仗的時候。 

  根據(jù)臺當局行政主管部門今年4月的決定,島內“罰娼不罰嫖”的相關規(guī)定將在今年11月失效。根據(jù)新的規(guī)定,臺當局將尊重“地方自治”精神,各縣市可本著“自治”原則,自行規(guī)劃設立“紅燈區(qū)”,交易雙方皆合法。但如果在“紅燈區(qū)”外擅自經(jīng)營,則買賣雙方都得挨罰。臺當局行政主管部門指出,為避免影響民眾生活,“紅燈區(qū)”必須與文教、宗教等設施保持適當距離。對于目前各縣市已合法存在的性交易場所,臺當局行政主管部門稱,基于特定歷史背景因素考慮,可允許繼續(xù)營運。 

  雖然臺當局行政主管部門允許個縣市自行規(guī)劃“紅燈區(qū)”,但是地方的態(tài)度卻不盡相同。臺北市、臺中市、臺南市、臺東、花蓮、澎湖等12個縣市都已表示明確反對,大喊“紅燈止步”;其他10個縣市長則稱要“全盤了解”、“從長計議”。花蓮縣長傅昆萁強烈反對設置“紅燈區(qū)”,他說臺當局“一邊要求兒童讀‘四書五經(jīng)’,一邊卻要搞性工作除罪化,實在讓人搞不懂”。 

  要不要設置“紅燈區(qū)”歷來是臺灣社會的一個焦點話題,社會上不乏反對聲音,F(xiàn)代婦女基金會秘書長簡至潔表示,婦女團體經(jīng)過多年努力,爭取到性交易除罪化,然而臺當局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紅燈區(qū)”,專區(qū)外娼嫖都罰,這分明違反了法官的解釋及婦團共識。 

  近年來,臺灣色情行業(yè)呈現(xiàn)出泛濫的勢頭,為了控制“色情文化”對臺灣社會、尤其是青少年成長帶來的不良影響,臺灣相關部門對色情行業(yè)采取了一定的限制打擊措施。2008年6月,臺北萬華區(qū)警方曾鎖定當?shù)刂^光景點附近拉客賣淫的 “流鶯”和私娼,展開維護市容的掃蕩行動。在萬華地區(qū)活動的“流鶯”、私娼人數(shù)超過百人,交易價格從新臺幣600到1200元不等,這些“流鶯”、私娼成了警察局里的?汀K齻兺乔澳_剛踏出警局,后腳就到街角拉客,和警察大玩捉迷藏游戲。 

  據(jù)了解,島內民眾對性交易的態(tài)度也不同,據(jù)島內行政主管部門2010年11月做的民調結果顯示,主張全面開放性交易工作的僅占7.6%,主張全面禁止性交易的有14.5%,而主張“有條件開放”的民眾占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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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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