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讀賣新聞》1月12日報道稱,日本政府對于中國“軍艦”巡航釣魚島制定了新的應對方針,一旦發(fā)現(xiàn)中方船只進入釣魚島海域,將基于國際法發(fā)出“警備行動”命令,派海上自衛(wèi)隊艦船迅速驅趕中國“軍艦”離開。對此,《環(huán)球時報》記者第一時間聯(lián)系到了日本防衛(wèi)省。
關于“中國軍艦”日方是如何定義的?比如由退役軍艦改裝的海警船是否也被日方看作是“中國軍艦”?日本防衛(wèi)省相關人士回應稱,主要還是要看是否違反《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是否是“無害通過”。日本的海上警備行動針對的是非無害通過的艦船,即威脅到沿岸國家的和平和秩序,或者非持續(xù)性、非迅速的通過的船只。因此,即使是中國軍艦只要不違反《公約》,都可以通行。
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所副所長高洪12日接受《環(huán)球時報》記者采訪時稱,日本防衛(wèi)省所謂的“回答”和“解釋”完全沒有道理,首先必須明確、嚴正聲明的是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釣魚島周邊領海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海,這里沒有中國船只是否有害無害通航的問題,這是偽命題。中國的船只,包括軍用船只,在釣魚島水域,在中方領海航行完全是天經地義的主權在我的問題,不受任何國家的約束和威脅。
日方所稱一旦發(fā)現(xiàn)中方船只進入領海,將動用“驅離”措施,請問該措施具體會怎樣實施?對此,日本防衛(wèi)省相關人員回應稱,一般情況下日本海上自衛(wèi)隊會先發(fā)出要求撤離的警告,在對方不遵守的情況下才會采取措施。具體要在發(fā)出警告后的幾分鐘內撤離并沒有規(guī)定,還要根據具體情況個別對應。如果采取行動的話,首先要發(fā)出海上警備行動的命令,然后由自衛(wèi)隊實施強制驅逐措施。
“釣魚島是中國領土,周邊12海里是中國領海,這是大前提,”高洪評論稱,“在外交意義上,中方主張擁有釣魚島主權的同時,也注意到日本伸張擁有所謂“尖閣諸島”的主權,這客觀上造成中日兩國對領土、領海的主權爭端。高洪說,中國政府為了合理有效的化解矛盾,一直積極主張通過和平對話談判的方式,尋找解決問題的有效辦法,也正是基于這種立場,中方在釣魚島主權爭端問題上還是有所克制的,迄今為止并未讓中國海軍介入12海里也是為了保證大局不失控。
對于今后日本將在南海中扮演何種角色?日本防衛(wèi)省相關人員回應稱,日本的安全保障政策并非針對某個特定國家,日本還是會以保障本國和同盟國的和平與安全為目標,并為此采取行動。
高洪稱,中方一向主張南海問題要由南海的當事國通過對話談判,用合理公平的方式解決問題。而域外國家,特別是一些域外大國,無理干涉、故意介入,使事情復雜化,這是非常負面的。日本不是南海的當事國家,中國又從來沒有威脅過任何國家在南海的航行自由,這時日方號稱保護航行自由也罷,所謂的相關利益受到威脅也罷,都是偽命題,統(tǒng)統(tǒng)是給其攪局南海尋找的借口,這個借口要揭露,要戳穿,如果以此為借口挑起事端甚至是讓南海局勢失控的話,要對歷史負責,中國要予以嚴正回擊。
[責任編輯: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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