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兩岸應該建立共同救援機制

時間:2010-11-02 09:39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近年來兩岸頻現(xiàn)天災。臺灣《旺報》2日刊載社評表示,兩岸應該建立共同的救援機制。兩岸若能建立共同的防災與救災機制,勢必有助于兩岸關系的和平與穩(wěn)定發(fā)展,進而增進兩岸民眾的情感和相互認同。

  

  全文摘編如下:  

  

  蘇花公路坍方的搜救工作已進入第13天,臺軍也投入許多兵力,分從空中、地面及海上探測車輛殘骸,無奈救援的難度太高,進度和效果似不如預期。

  地球逐漸暖化導致氣候變化異常,未來全球各地風災、水災、旱災、地震或海嘯的頻率必然增高,損害范圍也會愈趨擴大。臺灣地處歐亞大陸板塊地震帶,地震頻仍,加上每年夏秋兩季都會受到臺風侵襲,無論從防災、救災或賑災的角度而言,都需要制訂緊急應變機制。 

  重大災情的救援工作,講求的是黃金時間,任何地區(qū)恐皆難獨善其后,兩岸已有過海上聯(lián)合救援演習的經(jīng)驗,此時思考啟動共同的防災與救援機制,既有現(xiàn)實上的需求,也是可建立互信。 

  兩岸以往曾經(jīng)討論過如何建立防災體系,可惜受制于政治因素或法律和執(zhí)行面等問題,迄今未見制度化的運作成果。這次蘇花公路坍方救援工作,涉及大陸旅客,比照莫拉克臺風接受外援模式,此次借助大陸海軍的偵測能力與打撈先進設備,應該是可以考慮的選項。 

  持平而論,蘇花公路坍方救援并不涉及臺灣防務機密與軍事安全,馬當局應該利用這次機會,試點擴大建構兩岸共同救援機制,它一方面可以加強雙方在防災與救災的經(jīng)驗交流與合作,另一方面亦可借此逐步加強政治互信。 

  今年9月中旬,大陸海上搜救中心與臺灣海巡署在金廈海域的聯(lián)合搜救演習,就包括了船難救援、醫(yī)療后送與協(xié)調(diào)聯(lián)系等合作實驗。兩岸透過這次的聯(lián)合演習,確實提升了對海上救難與救援合作的認同感。整體來看,兩岸在海上的合作救難既能跨出一大步,后續(xù)深化并擴大至陸地(例如蘇花公路坍方)與航空方面(例如船難或空難)的救援機制合作,理論上應能駕輕就熟。 

  金廈海域海上救援演習,大抵為兩岸建立了溝通機制和聯(lián)系管道,它雖仍不具有軍事互信的實質(zhì)意涵,但相較2008年兩岸首次舉行的“金廈小三通航線海上救難聯(lián)合演練”時,臺灣只派遣金門縣政府港務處所屬的一艘“金港一號”拖船參加,而這次海巡署派遣包括“金門艦”在內(nèi)的9艘海巡船,規(guī)模上已遠遠超過兩年前的演習,為兩岸今后在非傳統(tǒng)安全議題方面的合作,奠定進一步深化和廣化的基礎。 

  可以預見的是,未來全球各地天然災害救援需要跨區(qū)性團隊合作,特別是救災資訊、偵測技術與設備取得,一定程度上也需要仰賴共同的危機處理機制,這樣才能把握救援黃金時間,同時達到最佳的救援效果。兩岸建立共同防災與救援機制,對兩岸關系而言,具有歷史性和政治性意義。 

  近年來大陸的天災不斷,20072008年南方各地百年不遇的雪災與華南大豪雨、2009年山西、河北、遼寧、內(nèi)蒙的暴風雪、2008年與10年的汶川和玉樹大地震等,都為大陸的救災累積許多可貴經(jīng)驗,大陸方面也為此建立了完善的救難機制、防災應變及動員能力,理論上值得臺灣借鏡,尤其兩岸屬同文同種,救援的過程中沒有語言障礙和溝通困擾,更有助于提高救災效率。 

  更重要的是,兩岸若能建立共同的防災與救災機制,勢必有助于兩岸關系的和平與穩(wěn)定發(fā)展,進而增進兩岸民眾的情感和相互認同。于今,兩岸既已簽署ECFA,也達成多項合作與交流共識。有鑒于此,有關兩岸建立共同救援機制的思考,應該要從人道觀點出發(fā),實不宜過度政治化的渲染。 

  兩岸在思考合作防災與救援的同時,也應該加快簽署和平協(xié)議的準備工作。先讓兩岸滿足于自身的安全感,再提升相互的認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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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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