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非物質文化遺產通常都是以“正在進行時”的面貌呈現在我們面前的,因此,人們很少將它們視為“文物”。其實,就非遺的本質而言,它與文物一樣,本身就是歷史的一部分,是歷史在今天的殘留。不同的是,物質文化遺產是固態(tài)的“歷史”,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活態(tài)的“歷史”。由于它們是非常重要的歷史見證,所以人們將其作為本民族最珍貴的文化財富保護起來!
但是,在中國非遺保護界,有些人從不把非遺當成“文物”,不但政府改,專家改,就連傳承人也在改。政府不是傳承人,也根本不知道真的非遺是個什么樣,一旦看中,便要“做大”、“做強”,對非遺實施全面改造?筛牡慕Y果又是什么呢——把真文物改成了假文物,把真遺產改成了偽遺產!
為什么會出現越演越烈的“改編熱”?
首先,“改編熱”的出現說明我們在觀念上出了問題。很多人認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在發(fā)展變化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當然也不能例外。這話聽起來似乎不錯,但實際在理念上已經出了問題。我們承認,隨著時代的發(fā)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也會隨之發(fā)生變化。但由于非遺的最大價值是其歷史認識價值,因而,這種變化對于非遺來說并不是一件好事。所以,保護非遺并不是讓非遺發(fā)展,而是讓非遺盡量保持不變。這一點盡管很難做到,但無論如何都應該成為非遺保護工作者的基本目標。也就是說,非物質文化遺產之所以要上升到“被”保護的層面,目的就是將它放置在一個相對封閉但又不能與外界完全隔絕的系統(tǒng)中,既不讓它受到太多的外來文化的沖擊,不讓它過快過猛的發(fā)展、變化,又得讓它上承雨露,下接地氣,并以鮮活的狀態(tài)一代接一代地傳承下去。這一觀念如不盡早建立,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就很難逃脫保護性破壞的厄運!
其次,“改編熱”的出現說明我們在評價體系上出了問題。在某些人看來,評價一個非遺項目的好與壞,關鍵看項目規(guī)模如何?藝術化、專業(yè)化程度如何?而要想達成這個目標,就必須通過專家徹頭徹尾的改造。其結果只能是根據專家的特長與喜好,將山梆子戲改成京劇,將侗族大歌改成美聲唱法,將傳統(tǒng)廟會改造成現代集會。其實,我們評價作為民間的非遺產品,看重的不是其專業(yè)化程度,而是它能否代表一方傳統(tǒng),能否成為認識一方歷史的重要窗口,是否具有重要的歷史認識價值。如果我們在評價體系上出了問題,很多非遺項目都會因規(guī);潭、專業(yè)化程度不“達標”而被施以好心的改造,而改造的結果,只能讓更多的非遺項目失去原有滋味和固有本色。為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因不遭破壞,重新研討非遺評價體系已經迫在眉睫!
其三,“改編熱”的出現說明我們在制度建設上出了問題。在許多官員的觀念中,所謂“保護”,就是讓遺產經過他們的手,變得更酷、更炫、更好,而要想達成這一目標,就只能是改編,改編,再改編,其結果也必然是越改越假,越改越糟。一位為非遺保護立下過“卓著戰(zhàn)功”的部門負責人曾經說:“非物質文化遺產生于民間,死于廟堂”。可為什么我們一旦將它們請進廟堂,非物質文化遺產反倒變色走味?不再是我們想要的東西了呢?說到底,都是“改編”惹的禍。
需要說明的是,我們所反對的“改編熱”,特指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所進行的改編或改造,至于那些僅僅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自己創(chuàng)作源泉,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某些元素進行新文學、新藝術之二度創(chuàng)作者,由于并未傷及非遺本身,創(chuàng)新作品也不屬非遺,并不在本文的討論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