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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公共資源收費何去何從?

2016年05月16日 16:22:00  來源:中國臺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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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張家口張北縣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發(fā)布了《張北縣物價局關于草原天路風景名勝區(qū)門票價格的批復》,確定草原天路風景名勝區(qū)開始收取門票,門票價格為50元/人次。

  草原天路終于確定收費,也引來了軒然大波,各方討論爭執(zhí)不斷,而作為一名大學生,我也有一些自己的看法,當然和大多數聲音是一樣的,也是質疑,也是質問。

  誠然,并不是說公共資源就不需要收費,但是到底是什么樣的費用,合理與否,卻一直是中國的一大問題,景點收費本為正常,也是對自然生態(tài),歷史文化遺產的一種保護,但是近年來,各式各樣的景點收費層出不窮,甚至連一些城市公園也開始收費,理由是當地政府需要支出,其實這種理由很為蹩腳,只要問一句,納稅人的錢呢?政府每年實際承擔費用是多少?我們就可知道,這只不過是增加政府財政收入的一種方式罷了。就本次事件而言,相關專家指出,它最根本的一點就是不符合公路法,不符合國家收費要求,連這一點都不符合,那么收費理由又從何何來?

  而且,打著保護天路的名義收費,似乎有那么一些道理。但同時,景區(qū)一旦收門票必然引發(fā)游客不滿情緒,降低品牌滿意度。另一方面,門票絕非是解決問題和帶來經濟收益唯一和最佳的方案。完善旅游服務,增強旅游資源競爭力,發(fā)展有特色的旅游服務和旅游產品,那么不管是經濟效益、品牌效益都極有可能遠遠超過單純的門票經濟。

  因此,作為一名當代青年,我想說,魯莽收費并不一定會取得良好效果,圍城收費的夢想,終于幻滅在民生與法理之上。西湖杭州,武大櫻花,取消收費之后,經濟效益是有相當幅度的增長的,作為貧困縣的張北縣,完全可以借助“草原天路”助力旅游收入的增長。旅游住宿和餐飲娛樂服務,這些綜合性旅游收入都遠比門票收入來得豐厚。而所謂收費保護生態(tài)的做法也頗為可笑而不見得有什么效果,但卻一定會使景點游客量受損,名聲下降,而無人問津,當下更應該發(fā)展縱深旅游,增強旅游產品競爭力,才是真正更好的辦法。(中國臺灣網網友:韓凱龍)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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