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19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偵辦“正己項目”,繼日前起訴臺灣“高院”法官陳榮和、蔡光治等人后,臺灣“最高檢察署”18日再移交13件“正己項目”給特偵組調查。據報道,這波“正己項目”,目前鎖定林姓檢察官等13名司法官疑涉收賄案。
據了解,臺灣“最高檢”移交的13件“正己項目”全部來自民眾檢舉,并沒有來自臺灣“司法院”或臺當局“法務部政風司”的“政風特搜組”,涉案名單包括檢察官及一、二審法官,范圍遍及臺灣北、中、南地區(qū)。
“正己項目”原本由臺灣“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葉金寶負責執(zhí)行,但臺當局“檢察總長”黃世銘為積極整飭司法風紀,日前決定改由特偵組偵辦。臺灣“最高檢”指出,在檢方偵辦臺灣“高院”法官集體貪瀆案后,臺灣“最高檢”接獲大批民眾檢舉,由于臺灣“最高檢”有將無兵,亦不能向法院聲請監(jiān)聽,經初步過濾后,匯整出13件較為具體的資料,一并移交特偵組。
特偵組說,這13件“正己項目”都是司法官收賄案,都已簽分“查字案”,每位特偵組檢察官手中都有。檢察官會視搜證情形,長期聲請監(jiān)聽、監(jiān)控。若日后搜證完備,會與轄區(qū)一審檢察官協(xié)同偵辦。
據指出,檢調目前監(jiān)控的13人中,有1名林姓檢察官被檢舉向案件當事人“借款”,檢調已積極進行搜證。
至于喧騰一時的臺灣“高院”法官貪瀆弊案,特偵組雖已在日前起訴蔡光治等人外,現仍針對臺灣“高院”法官楊炳禎、林明俊兩人涉案部分,進一步調查,近日會約談楊、林。據了解,檢調懷疑,楊炳禎審理楊隆榮詐欺案有問題,當時楊利用庭長出缺的空檔,火速審結楊隆榮案,由他一人身兼審判長、受命法官二職,形同一人評議、主導判決。檢調發(fā)現,楊在庭長出缺期間,除了審結楊隆榮案外,還審結多起案件,檢調已逐一清查了解。
臺灣“最高檢”指出,2005年3月設立“正己項目”,自同年起,陸續(xù)起訴檢察官宋宗儀、廖椿堅、徐維岳、葉清財、以及陳正道等5案。2006年起訴檢察官王朝震、法官徐宏志、檢察官吳杰人3案。去年有花蓮高分院法官林德盛案,交由花蓮地檢署偵辦;今年11月,特偵組起訴蔡光治及李春地等8名現任、前任司法官。(中國臺灣網 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