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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犯該不該被判死刑 島內(nèi)法院首度“生死辯”

2012年12月25日 08:23 來源:東南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男子吳敏誠(右圖,本報資料照片)19年前殺死女友入獄,三年前又當街槍殺女友;他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至更二審三度被判死刑。他到底該不該被判死刑,“最高法院”昨天首度開辯論庭,不少大學生一早就進場等候旁聽。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男子吳敏誠19年前殺死女友入獄,三年前又當街槍殺擔任幼教老師的黃姓女友;他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三度被判死刑,但到底該不該判死,“最高法院”昨天首度開辯論庭。

  被害人黃姓女子的妹妹在法庭上泣不成聲,請法官判吳死刑;她說,死刑不是報復,是讓被告誠實面對自己犯行。被告律師尤伯祥對家屬致上最誠摯的同情,但表示吳不會處理自己的感情,有危險性,然而“面對上帝的瑕疵品,我們就要毀掉他,這和納粹有何不同?”

  這是“最高法院”首場“生死辯”,也是被害人家屬第一次站上“最高法院”的法庭。全案定明年1月10日下午宣判。

  昨天庭訊約3小時,法官提示三爭點分由檢辯說明,再由法官提問,雙方再結(jié)辯,從理性思辯、感性喊話到傷痛陳述。被害人妹妹在檢辯結(jié)辯前作了約10分鐘陳述,傾吐案發(fā)至今無法揮去的痛;旁聽席有人忍不住陪著流淚。

  被害人的妹妹說,不要再浪費資源在被告身上了,被告至今無悔意,以為投案就可免死,“他那么想活,我姐姐就不想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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