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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擬設(shè)“博弈管理局” 博弈所得是否課稅未定案

2013年03月07日 08:30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臺灣“行政院”6日進行博弈專法相關(guān)草案審查,決定設(shè)“博弈管理局”、禁止刷信用卡換取籌碼,至于博弈所得是否課稅則尚未定案。

  中央社引述主持審查的“政務(wù)委員”楊秋興的話說,預(yù)計4月底完成審查,5月初經(jīng)“行政院會”通過后,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楊秋興當天下午邀相關(guān)“部會”審查臺灣“交通部”送審的博弈專法草案,包括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博弈管理局”組織法草案。

  會后,楊秋興受訪時表示,下午會議主要討論是否設(shè)置博弈專責(zé)機構(gòu)、觀光賭場是否開放刷卡換取籌碼、賭場贏錢是否課稅等相關(guān)爭議點。

  楊秋興說,會中傾向設(shè)“博弈管理局”并為三級機關(guān);“交通部”主張禁止臺灣人士在觀光賭場刷卡換籌碼,但開放外地人可以刷卡,因“金管會”堅持都不開放,會中決定賭場都不能刷卡換籌碼。

  至于博弈特別稅部分,楊秋興表示,地方收取的博弈特別稅,最高不超過觀光博弈業(yè)每月營業(yè)收入7%,當局也將收取執(zhí)照特許費,從營業(yè)收入5%收取,業(yè)者每年還需自營收中以0.5%捐助財團法人成立嗜賭防制基金,且每年需捐助營收的0.5%設(shè)立觀光博弈基金。有關(guān)基金的名稱與機制還要再研議。

  至于在賭場贏錢是否課稅?楊秋興說,“財政部”堅持有所得就應(yīng)課稅,但有人擔(dān)心影響賭場經(jīng)營,這部分暫時保留,留待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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