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郎勝
今天下午16時45分,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郎勝,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副主任李壽偉就“刑事訴訟法修改”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臺灣旺報記者:想請問郎主任一個問題,這次在我國刑事訴訟法修改以后,逮捕執(zhí)行24小時內(nèi)要通知家屬。我們知道,有很多臺胞和臺商在大陸進行投資,未來兩岸在通報上是不是也一并適用這樣的規(guī)定?
郎勝:在刑事訴訟中,涉嫌犯罪的如果是臺胞,同樣適用法律關(guān)于通知家屬的規(guī)定。(人民網(wǎng)前方報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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