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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退伍特種兵疑父母偏心 殺死母兄判無期

2016年03月10日 00:47:12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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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振維因認(rèn)為父母偏心,竟深夜持刀弒母殺兄傷父,被判無期徒刑。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灣陸軍海龍?zhí)胤N部隊退伍的屏東男子黃振維,因懷疑父母從小偏袒哥哥、弟弟,籌劃半年后,竟趁夜殺兄傷父,更狠砍母親16刀斃命,法院開庭時還大言不慚:“后悔放我父親一條生路!”法官痛斥黃手段兇殘、社會難容,但仍認(rèn)為應(yīng)給他接受教化改過機會,僅判他無期徒刑,案經(jīng)臺灣地區(q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黃父黃正雄昨(9日)對兒子被判無期徒刑,沒有特別情緒反應(yīng),僅淡淡說:“出事后我就當(dāng)做還了個冤親債主的債,父子情緣算是沒了!他三不五時寫信給我,但我都沒看。他就算假釋,出獄也是三十年后,我們不太可能再見面了!”民眾張先生則批評:“居然沒判死?真不知法院如何訂標(biāo)準(zhǔn)?”

  黃振維(二十八歲)在親友眼中個性內(nèi)向,不善交際,就讀屏東中學(xué)時,操行欄一片空白,連班班主任都對他毫無印象,他高中畢業(yè)后志愿加入臺灣陸軍海龍?zhí)胤N部隊駐防外島,退伍后曾任職保安公司,前年離職準(zhǔn)備公職考試,未再工作。

  據(jù)黃供稱,早在念初中時,就不滿父親管教嚴(yán)格,對他打罵,且父母都偏袒哥哥、弟弟,讓他感到很沒尊嚴(yán),退伍后他更不滿哥哥深夜打電動吵得他長期失眠,父母處理兄弟紛爭時又不公平,他懷疑自己非父母親生的,還曾要求法院比對DNA,但結(jié)果確認(rèn)他是黃家骨肉。

  去年1月2日元旦連假時,黃不滿又被父親“碎碎念”,凌晨拿出預(yù)藏半年的摺疊刀,趁著家人熟睡時,先朝哥哥黃俊諺左頸連續(xù)刺、砍兩刀,哥哥捂著不斷涌出鮮血的脖子呼救,黃父驚醒后沖入房間察看也被刺中左胸,黃母陳清慈見狀,打電話報警,也慘遭黃連刺16刀斃命。

  黃回頭準(zhǔn)備砍死父親時,還說:“我先送你一程,我就跟你一起去!辈⒈г垢赣H偏心,此時,黃父臨時編故事說:“我對三個小孩都一樣疼愛,你小時候生病發(fā)燒,那時雨下很大,醫(yī)生少,所以我背你去看醫(yī)生!闭f到一半,警方正好趕到,黃父才逃過一死。

  原本檢警懷疑黃有精神疾病,但醫(yī)院鑒定指黃只是長期受到家暴,壓抑的憤怒爆發(fā)出來,但身心并無異常。加上黃也在法庭上說:“后悔放我父親一條生路。我的目標(biāo)沒有達成,因為我父親和弟弟都沒有死,我的目標(biāo)是同歸于盡,我沒有后悔(指弒親)”。

  法官認(rèn)為黃毫無悔悟之心,但考量他年輕氣盛,一時糊涂鑄下大錯,雖然殺人惡性重大,但現(xiàn)今刑罰已不只滿足過去“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觀念,還應(yīng)注重教育功能,法官因此判他無期徒刑,保留一線生機。

  律師侯冠全表示,通常會被判處死刑的被告,均因殺害無冤無仇的陌生人,黃可能因小時候遭家暴,法官才選擇不判死刑,讓黃在獄中有改過向善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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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zé)任編輯: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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