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目前仍在高雄市消防局任職的蕭姓大隊長,在高雄縣消防大隊長任內(nèi),涉嫌以贊助義勇消防大隊名義,向所屬詐得數(shù)十萬元(新臺幣,下同),前天他被高雄地檢署傳喚到案,檢察官偵訊后將他以5萬元交保。
蕭姓大隊長昨天未接記者電話,也未對此事公開發(fā)表意見。高雄市消防局長陳虹龍受訪表示,這件事發(fā)生在高雄縣時代,目前仍在偵辦階段,了解狀況后會請政風、人事單位處理。
高雄地檢署指出,該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魏豪勇月前據(jù)報,指蕭姓大隊長在高雄縣政府消防局任職時,涉嫌向隊員詐取經(jīng)費,供作己用,涉有詐欺罪嫌。
檢察官指揮“廉政署”組成專案小組搜證后,發(fā)現(xiàn)蕭任職高雄縣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大隊長期間,除了綜理各項消防救災救護工作,還兼辦與義勇消防總隊的聯(lián)系事宜。
2009、2010年間,蕭通過高雄縣政府消防局義勇消防總隊轄下小隊長、辦事員等人,向各義勇消防隊干部謊稱:義勇消防大隊辦公經(jīng)費不足,須由各大隊、中隊、分隊等組織捐款贊助。
各隊干部信以為真,分別自隊員繳交的顧問費、協(xié)勤費等款項中,撥款1萬元至20萬元不等金額,交給蕭姓大隊長。
檢方表示,蕭得款后,用于飲宴應酬、紅白包禮金等個人支出,甚至購買洋酒、烏魚子、茶葉等物品留供己用,初步估計詐得金額約數(shù)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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