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4月7日消息 臺灣新北市地方法院表示,島內(nèi)一名李姓中年男子涉嫌在超商搭訕一名患有糖尿病的少女,并將她帶到住家性侵得逞。法院審理后,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2月。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判決書指出,該李姓男子去年8月18日下午在便利商店搭訕一名患有糖尿病的少女,并向少女宣稱,愿意介紹和她年紀相仿的兒子給她認識,隨后想要帶她回到住家。
少女原本同意和李男回家,但走出超商后心想不妥,于是拒絕嫌疑人邀約,但李男仍強抓被害人手臂,將她半推半就帶到住處。
李男誘騙少女進房后,隨即將房門反鎖,強行脫去少女身上衣物時,發(fā)現(xiàn)她身上配戴糖尿病檢測儀器,但仍涉嫌對她強制性交。
判決書指出,被害少女遭性侵后身心受創(chuàng),在開庭前一天,因過度緊張導(dǎo)致胃痙攣,醫(yī)院甚至一度發(fā)出病危通知。
李男則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他的辯護人表示,被告已和少女家屬達成和解,且少女的父母都向法院表示愿意給予李男從輕量刑的機會。法院審理后,依“強制性交罪",判決李男有期徒刑3年2月,全案可上訴。(牛耕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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