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稿灣《旺報》16日刊載投文章,作者稱,在實際生活中,臺灣人都能普遍、自覺地遵守“規(guī)則”,并成為日常的習慣。但是這種“強制力”或“驅(qū)動力”,是來自哪里?作者對此進行了探尋。他說無所不在的“檢舉達人”,讓市民的不文明行為不得不變得收斂很多。
文章摘編如下:
一次,我和一個20多歲的小伙子小朱,一起從他舅舅開的車上下來,準備坐捷運(地鐵)去其它地方。小伙子在他舅舅家待了一下午,沒抽一支煙。但 一離開他舅舅,就急不可耐地大口大口抽起煙來。天下著雨,我們已走到捷運站的站亭下,但他就是不進去,一定要在空曠處淋著雨先將煙抽完。
在舅舅家不抽煙,他說是因為舅舅和家人管得嚴,不讓在家抽,這很好理解。但為何不能走到捷運站亭下一邊躲雨一邊抽?他說:不行!只要有屋頂?shù)牡胤剑筒荒艹闊,到里面抽煙會被罰款。我說:夜晚天這么黑,誰看得到你啊,你就在站亭的屋檐底下抽,至少可以不淋雨嘛!他笑著連連擺手,怎么也不肯進去。
我仔細想,心頭一驚。是啊,來臺灣這么久,確實沒見過有人在餐廳、商場、酒店、便利店、汽車站、捷運站這些公共場所抽過煙。這是為啥?
小伙子向我解釋,我又回頭查了很多資料,才知道,根據(jù)臺灣的“煙害防制法”,公共場所,以及3人以上共享的室內(nèi)工作場所──差不多真的只要有屋頂?shù)牡胤,除吸煙室外,就一律不準吸煙;甚至一些戶外公共空間,例如有兒童、老人活動的社區(qū)公園,大專院校,體育場和游泳池,圖書館和博物館等,即使不是在室內(nèi)是在天空下,吸煙也是違法的。
小朱苦笑著說,臺北街頭到處是攝像頭和監(jiān)控探頭,還有無處不在的“愛管閑事”的民眾,只要拍下你在不該吸煙的地方吸煙,你就等著交罰款吧。──原來他有“前車之鑒”,曾被“抓過現(xiàn)行”。
禁煙法規(guī)的執(zhí)行者是衛(wèi)生部門的衛(wèi)生稽查人員。根據(jù)小朱的“體驗”,如果拒不配合執(zhí)法和出示身份證件,員警就會出現(xiàn),并被強制帶到相關(guān)場所查明身份,“驗明正身”,處罰會更嚴重。
明確、細致、處罰力度極強的法律法規(guī),嚴格而可操作性強的執(zhí)法手段,保證了公共場所和可能影響他人健康的工作場所不吸煙,這樣的文明行為大行其道。
但像公共交通工具上排隊、或給有需要的人士讓座等,純屬道德層面的文明行為,不可能以法律法規(guī)對每個人作出強制性的規(guī)定。而實際生活中,臺灣人都能普遍、自覺地遵守這種“規(guī)則”,并成為日常的習慣。其“強制力”或“驅(qū)動力”,來自哪里?
臺灣朋友說,在他印象中,20多年前,臺灣人也不是現(xiàn)在這樣,坐車也會爭先恐后,也會有人不讓座。但是,悄悄的,一切都慢慢改變了。
促成這些改變的動因有很多。但其中當局的引導和“文明的基礎(chǔ)設(shè)施建設(shè)”,也是很重要的。
臺灣并無類似“精神文明建設(shè)委員會”這樣的機構(gòu),不過,他們在精神文明的基礎(chǔ)設(shè)施建設(shè)上,卻細致有加。比如,在捷運站等車,每個捷運列車車廂停靠處門外的地板上,都用白線劃上了應(yīng)該排幾列隊、排隊朝向哪個方向。在公共場所打電話,抬頭就會看到提示:打手機請輕聲細語,長話短說,簡訊傳送。細致若此,每個受過教育的乘客都沒法不按此踐行。
捷運車廂內(nèi)的“博愛座”,以前座椅是粉紅色的,但臺當局體察民情,了解到粉紅這種淺色不易讓人覺察,有時乘客可能沒注意到,不小心占了博愛座。于是,捷運公司不惜資金,將博愛座全部改換成能讓人更容易注意到的深藍色,配合在各種場合的宣傳引導,“讓博愛座充滿車廂的每一個角落”開始深入人心。
許必旺說,當有這種文明習慣的人多了,形成了氛圍,不文明、沒公德的行為就會受到鄙視,就會減少!按蠹叶级⒅,你會感受到一種無形的壓力。”
在京站時尚廣場門外的市民大道人行道上,我曾親眼見到一個細節(jié):一群年輕人在吸煙,其中一小伙子的煙頭不慎被另一人打掉在地上。小伙子立即撿起煙頭,掐滅后走到十幾步開外,扔到一個垃圾桶里。
臺灣的法律鼓勵市民參與城市管理,共同監(jiān)督違法,對檢舉人士給予高額檢舉獎金。這種獎勵制度,還養(yǎng)活了一批“檢舉達人”。有的“檢舉達人”個人一年所獲得的最高檢舉獎金竟然高達上百萬元臺幣。
無所不在的“檢舉達人”,讓市民的不文明行為不得不變得收斂很多。某種程度上,這似乎也是讓人們變得“規(guī)矩”、文明的一個原因。(黎勇/深圳《晶報》駐臺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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