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TVBS網(wǎng)站報道,6張圓凳要價600萬元(新臺幣,下同),小偷哭窮賠不起。兩年前,新竹一名骨董商收藏了一組“黃花梨圓鼓凳”,6張凳子價值上千萬元,遭竊賊潛入住家偷走,后來嫌犯雖然被逮,但被古董商視為傳家寶的凳子卻下落不明,被害人向嫌犯求償600萬元,法官找來專業(yè)古董鑒定人鑒定后,判決必須賠償445萬。
新竹市沈姓骨董商,20幾年前,從前臺鳳總裁黃宗宏那邊,購買一組6個的圓鼓椅,材質(zhì)是中國海南島的黃花梨木,從前都是王公貴族所使用,價值超過上千萬元,結(jié)果遭竊,當(dāng)時懸賞30萬抓賊,后來6名小偷落網(wǎng),但贓物卻下落不明。
沈姓骨董商兒子:“損失這么多當(dāng)然會配合啊,不然他怎么會去提出民事(賠償)的事情!
沈姓骨董商配合檢方調(diào)查,希望將傳家寶給找回來,竊嫌卻說,對鼓凳流向不清楚,因此沈姓骨董商,向葉姓主嫌提出600萬求償。
600萬對嫌犯來說無疑是天價,但沈姓骨董商提出,紐約蘇富比拍賣會,拍賣相同的黃花梨木鼓凳為證,表示求償價格,并不是胡亂喊價,法官最后裁定,遭竊的鼓凳,嫌犯得賠4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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