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3月31日訊 新竹市黃姓女子嫌棄老公是宅男,整天沉浸計算機和在線游戲里,不幫忙整理家務(wù)也不帶小孩,向法院訴請離婚,但法官認(rèn)為被告張姓男子仍有意愿維系婚姻,婚姻本有爭吵,若雙方能心平氣和溝通還是可以走下去,駁回離婚的請求。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黃女向法官陳述,她和先生張姓男子在2009年結(jié)婚,來年孩子出生,并在竹縣購屋,她和先生都有工作,理應(yīng)平均分擔(dān)家務(wù),但先生卻日趨懶散,甚至完全不做,她只好扛起一切家務(wù),要上班又要做家事。
黃女指出,先生不幫忙就算了,連最基本的維持居家整潔也做不到,委靡不振,衛(wèi)生習(xí)慣不良,終日與計算機及在線游戲為伍,生活在宅男的世界,放假也不會帶孩子外出游玩,在家也曾經(jīng)發(fā)生外出時電器未關(guān)、大門未鎖、廚房食物干燒的事情。
黃女指稱,因為無法再繼續(xù),去年和先生簽字離婚,但事后先生卻完全不肯去辦理登記,并搬出去和婆婆同住,足見這個婚姻已難繼續(xù)。
不過被告張姓男子反駁說,太太婚后3年性情大變,不僅要求分房睡,而且一個星期回娘家3、4 次,到了快睡覺的時間才要回家,夫妻根本沒有時間相處。他強調(diào)仍然愛著太太,也愛孩子,不愿離婚。
新竹地院法官認(rèn)為,婚姻生活本會有夫妻意見不合、吵架的情況,黃女請求離婚,但張男卻仍想維系婚姻,未達(dá)婚姻破裂的程度,因此駁回黃女的請求。(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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