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中正紀念堂”周邊50米在臺灣戒嚴時期被劃設為“特定專用區(qū)”,規(guī)定建物高度不得超過53米,蔡英文當局上任后推動所謂“轉(zhuǎn)型正義”,臺北市政府也計劃放寬周邊建筑的限高,該案11日被送進臺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審議,委員一致同意,核準將信義路及愛國東路兩側(cè)限高提升到65米,與過去相比約可多蓋4層樓。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5月11日報道,臺北“中正紀念堂”1980年落成,主建物標高76米,曾是全臺北市的最高建物,當時基于“尊敬蔣公”、維護周邊景觀,1978年劃定周邊50米為特定專用區(qū),限制建物高度不能高過53米。不過因應時代背景變遷,為了平衡都市發(fā)展,柯文哲市政府上任后提出放寬限高計劃。
臺北市政府都發(fā)局今在會中報告,未來專區(qū)范圍不變,中山南路以西因鄰近博愛特區(qū)、本就因維安考量限高24公尺,杭州南路二段以東(除華光社區(qū))因位在中正紀念堂正后方,為維護天際線維持原限高;但信義路以北及愛國東路以南兩側(cè)會放寬到65公尺。
不過在地議員吳志剛和里民均表達,過去限高是因歷史因素,現(xiàn)在社會背景不同,盼高度能全面解禁,若無法完全解除限高,也盼將絕對高度65米改為建筑高度65米,否則加上6到9米的屋突高度,等同只放寬2層樓;此外也希望將專區(qū)的范圍從50米改為30米,讓周邊更有開發(fā)效益。
現(xiàn)場委員一致同意都發(fā)局計劃,不過考量都市景觀限制,仍必須有一定限制,無法全面放寬。都委會主席林欽榮最終裁示,同意將限高放寬到“建筑高度65公尺”,與過去前相比建筑高度可多4層樓;至于修改專區(qū)范圍,林欽榮強調(diào),該案是針對原范圍討論,建議在日后中正區(qū)都市計劃通盤檢討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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