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全部納入監(jiān)管范圍
新華社沈陽11月22日電(記者王瑩)遼寧省教育廳等九部門近期印發(fā)《遼寧省校外機構預收費資金監(jiān)管工作指引(試行)》,要求將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各類校外培訓機構全部納入預收費資金監(jiān)管范圍,嚴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發(fā)生。
工作指引要求,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jiān)管可采取銀行托管或風險保證金方式,預收費資金應全額納入監(jiān)管范圍。實行預收費銀行托管的,要開立唯一托管專用賬戶,將預收費資金與機構自有資金分賬管理,做到“應托管、盡托管”;實行風險保證金的,要開立風險保證金專用賬戶,不得用保證金進行融資擔保。
工作指引明確,堅持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培訓要全面使用2021年修訂版《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嚴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學員合法權益。
按照要求,校外培訓機構須在辦學場所、網(wǎng)站等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與標準、預收費監(jiān)管等信息,并在培訓服務前向學員明示。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xié)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不得使用培訓貸方式繳納培訓費用。
工作指引還對各部門分工、退費糾紛處理、收費信息共享、行業(yè)自律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