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3日電(記者周英峰)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3日表示,國家能源委員會是高層次的領導和協(xié)調機構,國家能源局是具體管理能源事務的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國家能源局承擔。
張國寶在接受新華網、中國政府網、振興東北網和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網聯(lián)合專訪時說,國能源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國家重要的能源戰(zhàn)略、規(guī)劃、政策,研究能源領域中的一些重大問題,包括重大的對外合作項目。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在2008年新一屆政府誕生的時候,在全國人代會上就已經決定了,當時關于成立能源部的呼聲非常高,后來由于種種原因,能源部沒有成立起來,成立了國家能源局。但能源問題非常復雜、非常重要,所以在那次機構改革中決定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這次就是落實這個決定。
張國寶介紹說,國家能源局是代表政府管理能源的一個機構,但能源事務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僅涉及到能源的生產,還同環(huán)保、運輸有關系,還可能和外交有關系,光靠一個能源部門解決這些問題難以勝任,需要在更高層次上進行統(tǒng)籌和協(xié)調。所以要成立由溫家寶總理擔任主任、李克強副總理擔任副主任的國家能源委員會。
在回答網友有關國家能源局與大型能源企業(yè)之間地位關系的提問時,張國寶表示,“有為才有位”,國家能源局能不能全心全意為能源事業(yè)發(fā)展、為能源企業(yè)服好務,決定著國家能源局有沒有“位”。如果不能很好地為能源事務服務,級別定得再高也不行。大型能源企業(yè)確實很有實力,但定位畢竟是企業(yè),國家能源局再小也是政府。兩者之間是政府和企業(yè)的關系,這兩年來也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協(xié)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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