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10點半,“5·26”交通事故車輛質量鑒定結果發(fā)布會在深圳會展中心召開。來自全國的13專家組成的純電動車質量鑒定專家組調查結果表明,肇事跑車肇事前時速高達242公里,三名乘客死亡主因為頭部遭到重創(chuàng),電動車起火原是電動車內24節(jié)電池受擠壓短路起火,未產生爆炸,比亞迪本身無質量問題,安全性能達標。
時間回撥到2012年5月26日凌晨,深圳市濱海大道,一輛紅色GTR跑車飛速撞上了一輛比亞迪出租車,比亞迪出租車瞬間起火。隨后,GTR跑車迅速轉向,將一輛紅色出租車撞翻。紅色出租車內的人逃了出來,但比亞迪內的三個人卻被困在車內,三個生命在大火中凋零,比亞迪電動車的質量也因此備受質疑。
專家組組長、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副主任吳志新介紹了調查分析過程,調查小組對事故的調查分析,事故形態(tài)與運動學分析,火災過程及比亞迪電動車的安全性分析,并進行了一系列的實驗,測試電池著火能否燒穿鋼板等情況。
比亞迪為何“傷得”如此嚴重?吳志新說,比亞迪電動車之所以受損嚴重,主要原因是跑車速度過快,與跑車碰撞后,比亞迪又再次與路邊大樹發(fā)生柱碰撞,此次柱碰撞非常嚴重,大樹切到比亞迪車內1.05米,這樣的情況屬于世界罕見的嚴重交通事故。據(jù)調查小組測定,肇事跑車肇事前車速約為242公里/時,碰撞時急踩剎車,碰撞速度約為183-195公里/時,而比亞迪電動車的速度約為81-83公里/時。
吳志新說,經(jīng)碰撞仿真與乘客傷害分析,三名乘客死亡原因,是因為在兩次碰撞中頭部遭到重創(chuàng),頭部傷害值已遠超國際認定的人類承受極限,非被大火所致。
至于起火原因,吳志新說,是電動車內24節(jié)電池(全車共96節(jié)動力電池)受擠壓短路起火,未產生爆炸,比亞迪本身無質量問題,安全性能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