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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不出臺落實“國五條”細則 海口三亞延續(xù)限購政策

2013年04月02日 08:48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海南省住房與城鄉(xiāng)建設廳1日向媒體表示將不出臺專門的“國五條”地方細則,并將延續(xù)?诤腿齺唭傻卦械南拶徴。

  海口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1日下午公布《?谑腥嗣裾k公廳關于?谑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通告》,《通告》稱將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xù)做好房地產(chǎn)市場調(diào)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保持該市房價基本穩(wěn)定,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不高于該市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幅。

  海口和三亞兩地將延續(xù)已經(jīng)實行的限購政策。?谑幸(guī)定,原則上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本市1年以上(含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貸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總房價的6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按有關規(guī)定暫停發(fā)放購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shù)丶{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緩發(fā)放購房貸款。

  三亞市規(guī)定,對三亞市戶籍居民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實行限購1套商品住房政策,同時嚴格執(zhí)行國家關于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的規(guī)定。對違法違規(guī)購房的,三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不予受理房地產(chǎn)登記。

  對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貸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發(fā)放住房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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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芮益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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