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北京海淀法院將對李某某等五人強奸一案進行公開宣判。當日上午9時30分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張某某、魏某某(弟)強奸一案。被告人李某某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圖為宣判結束后夢鴿面無表情走出海淀法院,乘車離開。中新網(wǎng)記者 金碩 攝
中新網(wǎng)11月15電 今日下午,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奸案受害人律師田參軍在微博稱,該案二審將于11月19日上午9點,在一中院少年庭不公開開庭審理。此前該案二審因被告方臨時更換律師而延期開庭審理。
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奸一案引發(fā)公眾廣泛關注。北京海淀法院9月26日上午對該案公開宣判。法院以強奸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