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3月27日消息 高雄縣日前傳出某分局警察,為了查緝色情,兩度喬裝成嫖客“獻身”嫖妓,真槍實彈進行全套的性交易,再寫成報告書向法院申請搜索票,卻慘遭法官駁回。對此,高雄縣警察局低調(diào)否認,表示不可能允許警察以“獻身”嫖妓的方式來辦案。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報道,外傳高雄縣某警察分局為了查緝色情,竟然由警察喬裝成嫖客進入按摩店,真槍實彈和小姐進行全套的性交易,把整個過程詳細描寫成一份報告書,結(jié)果向法院申請搜索票時卻慘遭駁回。對此,高雄縣警局非常低調(diào)。
高雄縣警局行政部門負責(zé)人吳升航表示,在執(zhí)行查緝的時候,必須遵守道最后一道防線,絕對不可以自己“獻身”。
據(jù)臺媒了解,該警察兩次嫖妓就花了將近一萬元新臺幣,結(jié)果連搜索票也沒申請到。令人質(zhì)疑的是警察查緝色情是否有必要花公款“真槍實彈”上陣?這點就連高雄縣警局也不表認同。高雄縣警局行政部門負責(zé)人吳升航說,如果說沒有查緝到,就要由警察自身來負擔(dān)這個經(jīng)費。
報道分析指出,如果警察瞞著上司以嫖妓方式辦案,還可以用辦案獎金抵消嫖妓開銷,萬一沒破案就得自己買單,為了辦案親自“下海獻身”,對警察來說,這樣的辦案發(fā)法不只惹爭議,犧牲也太大了點。(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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