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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力霸集團掏空案 王令臺等5千萬交保離開看守所

2008年04月07日 23:34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王令臺搭車離開看守所 來源:臺灣東森新聞 

  中國臺灣網(wǎng)4月7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涉及臺灣力霸集團掏空案的被告王令臺被裁定5000萬元(新臺幣,下同)交保候傳后,今天晚間離開臺北看守所。面對媒體的詢問,王令臺不發(fā)一語,在律師與親友接應下,搭車離開看守所。

  報道稱,今天下午5時許,臺灣媒體記者就齊聚臺北看守所前等候王令臺交保,經(jīng)過2個小時的守候,王令臺在夜色中,拎著一個帆布行李袋,穿著淺綠色格子狀短袖T恤、米色褲子步出看守所,面容明顯消瘦不少。

  臺北地方法院3日裁定力霸案被告王事展、王令一、王令臺3人保釋金,自1.5億元各降為5000萬元,王令僑則自15億元降為3000萬元,4人當天無法湊得款項,還押臺北看守所。

  王令臺去年3月23日遭到收押禁見,其家人今天下午籌得保釋金款項,并交付法院,晚間7時15分,離開被羈押一年的臺北看守所。(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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