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4月12日消息 針對臺中縣常春藤高中在“繁星計劃”中造假學生成績,臺當局“教育部”昨召開相關(guān)會議決定,解除校長、教務(wù)主任及注冊組長3人職務(wù),并分別處以新臺幣60萬元、40萬元、30萬元罰款。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這也是臺灣地區(qū)教育史上第一次,有學校行政主管因職務(wù)疏失被罰款。
對此,臺中縣常春藤高中副校長林玉樹昨天表示,學校確有違失,校長會負起督導(dǎo)不周的責任,也尊重臺當局“教育部”處理,未來遭到減班,學校會更把教育的質(zhì)做好。
臺當局“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科長蔡志明表示,常春藤高中造假行為嚴重傷害大學招生制度公平性,“私校咨詢委員會”決定重懲,F(xiàn)在常春藤每年招收8班(每班47名)新生,未來3年都只能招收6班。常春藤去年獲臺當局“教育部”助131萬元新臺幣這項補助款也停發(fā)。
臺當局“教育部”并決定,未來經(jīng)司法調(diào)查,如常春藤高中還有更嚴重違反規(guī)定情事,不排除再召開私校咨詢委員會議,進行第二次懲處。
臺灣地區(qū)12所大學,擬定了新的升學方案——“繁星計劃”,讓偏遠高中學生也有機會進名校,學生擇優(yōu)錄取。長春藤高中為此竄改11名在校學生成績,遭到懲處。 (云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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