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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校譽 吳淑珍母校制定“杰出校友除名規(guī)定”

2008年09月05日 22:43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9月5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陳水扁家庭島外洗錢疑案,影響到臺灣高等教育界。繼臺灣大學校長李嗣涔為陳水扁父子涉及洗錢案道歉后,臺北大學更首開島內(nèi)大學先例,增訂“杰出校友除名”規(guī)定。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原陳水扁當局“調(diào)查局長”葉盛茂都曾獲臺北大學的杰出校友稱號,如今他們涉及重大司法案件,校方和校友總會開會決議,明訂如果法院判決有重大違法行為、影響校譽,經(jīng)“杰出校友遴選委員會”同意之后,將予以除名。

  報道稱,現(xiàn)行的“臺北大學杰出校友遴選暨表揚辦法”沒有除名依據(jù),不過在陳水扁家庭涉洗錢案后,不少臺北大學校友向校方反映,希望撤除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原陳水扁當局“調(diào)查局長”葉盛茂的杰出校友頭銜。

  因此,臺北大學和“杰出校友遴選委員會”以臨時動議方式?jīng)Q定,首開島內(nèi)大學先例,新增杰出校友除名規(guī)定:“本校杰出校友如有重大違法行為,經(jīng)法院判決確定致嚴重影響校譽者,得經(jīng)杰出校友遴選委員會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予以除名”。

  臺北大學校長侯崇文認為,每個人都要珍惜自己、珍惜學校的聲譽,但會議中只增訂除名條文,不討論個案,不評論偵辦中的司法案件。

  臺北大學校友總會理事長張平沼表示,對于杰出校友日后的表現(xiàn),學校有監(jiān)督責任,要對社會負責,杰出校友頭銜不是“永遠當選”。(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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