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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洗錢案 前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2008年09月25日 22:11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9月25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洗錢疑案,今天傳喚前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zhèn)慧到案,檢察官訊問后,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臺北地院審理后,認(rèn)為陳鎮(zhèn)慧涉及侵占公有財物罪、利用職務(wù)詐取財物罪、偽造文書罪及違反“洗錢防制條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晚間9時40分裁定羈押禁見。(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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