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18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天新聞臺”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2點30分開庭審理陳水扁釋放更裁案,就繼續(xù)羈押或者釋放陳水扁做出判決。陳水扁已于2點20分許抵達臺北地方法院。
報道稱,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的處理結(jié)果可能包括:羈押禁見、重金交保、維持原判(無保釋放)等三種情況。而無論法院做出何種宣判,特偵組和陳水扁都可以繼續(xù)提出抗告。
臺特偵組12日依貪污、洗錢等罪嫌起訴陳水扁等人后,案件移審臺北地方法院,并向法院聲請繼續(xù)羈押陳水扁,但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后當庭釋放陳水扁。特偵組不服提出抗告,臺“高等法院”昨天發(fā)回臺北地方法院更裁。(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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