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29日消息 陳水扁無保釋放案,臺北地院合議庭于今天下午2時開庭審理,陳水扁也到庭,此為臺北地方法院第3度針對陳水扁召開羈押庭。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由于陳水扁方面只有石宜琳跟鄭文龍兩位律師到場,至于另一位律師鄭勝助并沒有出庭,陳水扁律師提出希望等待律師到齊再開庭的意見,最后審判長蔡守訓(xùn)裁定暫時休庭10分鐘。
而在開庭前陳水扁律師也針對臺北地方法院出招,鄭文龍表示,臺北地方法院在日前就已經(jīng)公開抽出扁案的承審法官,但是臺北地方法院的庭長會議卻以私密的協(xié)議決定更換法官,不但違反分案規(guī)則,“未來更可能變成無效的審判”,因此他在開庭前已經(jīng)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出聲請法官回避的書狀。
鄭文龍說,陳水扁方面是在今天才收到開庭通知,“法令規(guī)定是隨時可以提出回避的事由”,因此他們才會在稍早前提出書狀,不過最后臺北地方法院仍然裁定繼續(xù)召開聲押庭。
另據(jù)臺灣“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報道,陳水扁律師鄭勝助隨后到庭,他解釋說,是因為準備狀紙所以遲到。在休庭10分鐘之后,羈押庭現(xiàn)已再度開庭。(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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