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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辦“二次金改”弊案 臺檢方將傳喚企業(yè)高層

2009年01月24日 06:30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1月24日消息 據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特偵組偵辦“二次金改”弊案,過年后將有大動作,將傳喚華南金控董事長林明成等高層,調查企業(yè)“錢進”陳水扁家的情形。對于企業(yè)與扁家之間這些金錢往來究竟是“政治獻金”、行賄,還是企業(yè)遭扁家勒索,臺檢方將依不同情節(jié)訂出結案標準。

  據報道,臺特偵組收到臺當局“行政院”“二次金改”檢討報告后,立刻研析相關內容,向臺當局“金管會”、“財政部”等單位調取進一步資料,并比對企業(yè)人士供詞、接獲的情資,擬定了下一波偵辦步驟。

  據臺媒透露,中信、開發(fā)、元大、富邦等金控高層及101前董事長陳敏熏等企業(yè)人士,都被查出有金錢進陳水扁家,特偵組都將陸續(xù)傳喚或密訊。查清這些金錢往來究竟是“政治獻金”、為特定目的行賄,還是企業(yè)遭陳水扁本人、家人、幕僚“藉勢藉端勒索”,調查陳水扁有無因收錢而作了違背職務或圖利業(yè)者的行為。

  目前特偵組所掌握的企業(yè)與扁家金錢互動態(tài)樣相當多元,外界已知陳敏熏交給吳淑珍的1000萬元(新臺幣,下同)本票,檢方懷疑是陳水扁指示臺當局前財務部門主管林全讓陳敏熏出任大華證券董事長的原因。

  此外,辜仲諒多次搬入扁家2.9億元,并協(xié)助扁家處理金錢,臺新、華南等高層給扁家“政治獻金”,都要參考穿針引線者的說詞,比對送錢時間點等事證,才能進一步確認企業(yè)與扁家有無行、受賄之意,并訂出偵辦的認定標準。

  報道稱,在扁家案件首波起訴,相關被告陸續(xù)認罪后,辦案人員研判這樣的發(fā)展可望讓愈來愈多人選擇說實話,對“二次金改”案情偵辦應有幫助。(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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