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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媒:臺灣將開放陸資赴臺投資11項公共建設項目

2009年05月04日 18:52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5月4日消息 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臺行政當局月底前將公布開放陸資赴臺投資項目,其中公共建設開放11項,包括空港倉儲、轉運系統(tǒng)、過境旅館、國際會議中心、展覽館;海港的倉儲及觀光景點的住宿、餐飲設施,預計桃園航空城將是最大投資標的。

  報道稱,原本臺當局“工程會”建議開放幅度更大,但包括“陸委會”、“交通部”有不同考慮,最后跨“部會”達成上述共識。至于新市鎮(zhèn)開發(fā)、污水下水道等,則不在第一階段開放之列,開放陸資赴臺投資項目仍在匯整中。

  臺當局“工程會主委”范良銹表示,公共建設第一階段優(yōu)先開放空港、海港和觀光游憩設施,主要是考慮當局舉債已近上限,希望陸資能夠來臺投資桃園航空城等空、海港;開放觀光景點的住宿、餐飲設施,也可借此招徠陸客來臺觀光。

  范良銹指出,開放項目將以不涉及安全者為主,例如空港只開放陸地設施,航空站周邊領空涉及安全就不開放;海港只開放港灣后線設施,也不涉及機密。

  報道指出,5月底前臺當局“行政院”將公布開放陸資赴臺投資項目、許可辦法,制造業(yè)、服務業(yè)、公共建設總計開放98項。其中,制造業(yè)開放63項,占總行業(yè)類別的30%;服務業(yè)開放24項,占21%;公共建設開放11項,占14%。

  在公共建設部分,跨“部會”共識開放項目包括空港的倉儲、加工、轉運系統(tǒng)、過境旅館、國際會議中心、展覽館、停車場;海港的倉儲、貨物裝卸設施、轉運作業(yè)、新商港的防波堤、填土和碼頭設施;風景區(qū)或風景特定區(qū)的住宿、餐飲設施、聯外轉運接駁等。

  范良銹強調,目前陸客來臺觀光的人數相當多,觀光景點已出現住宿、餐飲設施不足的現象,開放陸資來臺投資后,不但可以提升島內的旅游質量,大陸人士也會回到大陸招徠陸客,一舉兩得。

  至于開放陸資來臺投資公共建設后,會不會排擠島內業(yè)者,范良銹說,陸資來臺后要和外資、島內廠商一起競爭,島內企業(yè)較熟悉相關規(guī)定、環(huán)境,應仍有一定優(yōu)勢。(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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