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9月13日消息 據(jù)臺媒報道,臺北地院11日宣判陳水扁、吳淑珍無期徒刑。陳水扁12日下午2時20分在臺北看守所簽收判決書,上訴期限至9月22日止,報道稱,陳水扁情緒平穩(wěn),專心研讀判決書并做筆記。
臺北地院審理的陳水扁等所涉洗錢等案的判決書有1523頁,分為3冊裝訂,判決書中文稿共503頁,其余為附表、圖及發(fā)票明細表。住在臺北市的被告昨已收到法警送達的判決書,住在臺南、高雄的吳景茂、陳致中等人,法院以郵局方式寄送,預(yù)計14日寄達。
陳水扁未當庭獲釋,臺北地院裁定的延押效力仍在,期限至9月25日止,因陳水扁遭判無期徒刑,屬于強制上訴案件,臺檢方也將代為上訴;檢方也已收到判決書,正解讀判決書,臺灣“高院”最慢在9月22日收到陳水扁上訴,屆時將立即分案,并開庭決定是否繼續(xù)羈押陳水扁。(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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