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14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檢察總長”陳聰明今天在臺“立法院”指出,臺檢方特偵組請求瑞士司法當局凍結陳水扁家1億美元(約合新臺幣30億)。臺特偵組人士解釋,這個數(shù)字是辦案人員在陳水扁案初期依據(jù)部分情資的粗估金額,并非所掌握的實際數(shù)字。
據(jù)報道,陳聰明上午在臺“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接受中國國民黨“立委”邱毅的質(zhì)詢時指出,當初請求瑞士凍結陳水扁家1億美元資產(chǎn),因為陳水扁家在瑞士有多少錢,檢方也不清楚,所以作比較寬的認定。
報道稱,由于相關被告及證人尚未供出陳水扁家洗錢的事實及管道,臺特偵組手上沒有陳水扁家在瑞士資產(chǎn)的確實訊息,便依據(jù)檢察官所搜集的有限情資,請求瑞士對陳水扁家1億美元以下的資產(chǎn)予以凍結。
報道說,至于臺特偵組如何統(tǒng)計如此龐大的數(shù)額?辦案人員指出,當時除了陳水扁家已遭瑞士當局凍結的2108萬美元(加上利息約新臺幣7億元)外,臺特偵組還將陳水扁兩次選舉可能收受的政治獻金計算在內(nèi),當時初估新臺幣20余億元新臺幣,總計近30億元新臺幣。(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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