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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檢方:邱毅告陳致中一案或發(fā)送高雄檢方偵辦

2010年08月02日 21:20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8月2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 ,國民黨“立委”邱毅不滿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指稱他對召妓疑云“搧風點火”等言詞,7月29日提出妨害名譽告訴。臺北地檢署今天分案,由檢察官賴秋萍偵辦。

  此外,邱毅上周也依島內刑事訴訟規(guī)定,向臺北地檢署聲請保全證據(jù),臺北地檢署隨后指揮高雄市警察局,將陳致中住家附近的監(jiān)視器錄像畫面存檔。

  臺北地檢署指出,由于陳致中召妓疑云的案情發(fā)生地在高雄市,案件當事人的戶籍地點也全都在高雄市,檢察官依據(jù)過去慣例,可能將案件移轉高雄地檢署偵辦。(中國臺灣網 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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