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12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纏訟近20年的臺北縣汐止吳銘漢夫婦命案,臺灣“高等法院”今天(12日)再更二審宣判,被告蘇建和、劉秉郎與莊林勛三人獲判無罪。全案可再上訴。
三人今天都到庭聽判,聽到審判長宣告無罪后,三人向法官深深一鞠躬,并與律師相擁。
王文孝、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勛被控犯下1991年吳銘漢夫婦命案,當時在臺軍中服役的王文孝已在1992年遭軍法槍決。蘇、劉、莊三人于1995年遭臺灣“最高法院”判死刑定讞。全案經(jīng)律師聲請再審獲準后,三人于2003年首度獲判無罪,但2007年臺灣“高院”再更一審時,三人又遭判死刑。
蘇建和等人涉案,當時引起島內(nèi)各界關(guān)注,被告與人權(quán)團體指控臺警方刑求逼供;三人在1995年被判死刑定讞時,當時的臺當局“檢察總長”陳涵曾多次為被告提非常上訴;時任臺當局“法務(wù)部長”的馬英九,也認為全案有疑點,沒有批準死刑執(zhí)行。
再更二審合議庭審理期間,曾囑托鑒識專家李昌鈺于2008年6月20日,到汐止案發(fā)現(xiàn)場重建。2009年8月間,李昌鈺團隊交給法院的鑒識報告結(jié)論指出,吳銘漢夫婦命案極可能為已伏法的王文孝一人所為。(中國臺灣網(wǎng) 孫金誠)
附:蘇建和案大事記
1991年3月24日,吳銘漢夫婦被發(fā)現(xiàn)身中多刀,陳尸北縣汐止家中。
1991年8月,當時現(xiàn)役軍人王文孝涉案被捕,并咬出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勛共同犯案。
1992年1月,王文孝被審判槍決。
1995年2月,臺灣“最高法院”判決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勛3人死刑定讞。
1995年5月,時任臺當局“法務(wù)部長”的馬英九,認為蘇案有疑點,沒有批準執(zhí)行槍決。
2000年5月,歷經(jīng)多次非常上訴失敗,蘇案律師蘇友辰聲請再審,獲臺灣“高等法院”裁準。
2003年1月,臺灣“高院”再審判決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勛3人無罪,并停押釋放三人。三人首度在官司中獲判無罪。
2007年6月,臺灣“高院”再更一審,又改判蘇、劉、莊三人死刑。
2009年8月,被告律師團公布李昌鈺鑒定報告,李昌鈺在報告認為,經(jīng)重建勘驗后,極可能是王文孝一人犯案。
2010年11月12日,臺灣“高等法院”再更二審,宣判蘇建和等三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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